招标公告名称: | 广宗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复兴街(西环路-和平路)雨污分流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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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7875001G05 | ||||||||||||||||||||||||||||||||||||||||
招标内容: | |||||||||||||||||||||||||||||||||||||||||
广宗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复兴街(西环路-和平路)雨污分流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批投【2022】3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广宗县复兴街(西环路-和平路)。
2.2建设规模:凤凰城小区内8#、12#、13#、15#、16#楼配套的新建道路3611.3平方米,新建便道1941平方米及室外生活给水管道986.93米 、室外生活排水管道931米 、室外消防管网993.17米 、室外保温管道1127.44米 、照明电缆1069.4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8 00:00至2023-12-04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11-28 00:00至2023-12-04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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