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兴南市集(农贸市场)第三层招租公告
金额
18.00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兴南市集(农贸市场)第三层
招租公告
根据《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川国资委〔2018〕1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将以下资产以公开竞价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
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兴南市集(农贸市场)第三层招租项目
三、项目概况
1.标 的 物:兴南市集(农贸市场)第三层。
2.地理位置:江阳区蓝田街道拥军路三段18号。
3.面 积:467.6㎡。
4.其 他:本次招租标的物为该农贸市场的第三层,内部为清水房,外部将配置电梯一部(本栋共同使用)。
四、竞租人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能够独立承担风险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代表资格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竞租,且自愿接受由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主体制定相关合同及条款约定。
五、项目性质
竞租申请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六、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为20000元人民币(以企业作为提交申请人的必须通过投资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规账方式提交;自然人作为提交申请人的需通过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竞租申请人缴纳保证金时,须在缴款书上注明“兴南市集农贸市场第三层竞租保证金。”
缴款账户:
开户银行: 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滨支行
开户名称: 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1411 0120 0000 18293
说明:竞租申请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竞租申请人须至泸州市江阳区荆山路5号4楼404室报名。
(三)报名资料:
(1)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个人手印;
(2)企业(公司)报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经营单位鲜章。
上述报名方式皆不接受电话、邮件及口头等非正式竞租申请。
八、竞租方法
(一)竞租底价:本次兴南市集农贸市场第三层竞租底价为18元/㎡/月。
(二)竞租规则:采取现场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选租赁人。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完成报名的竞租申请人均可参与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在竞租底价基础上以1元/㎡/月的增幅报价,现场报价最高者为中选租赁人。
九、现场竞租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签到时间: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10:00,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二)竞价签到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荆山路5号4楼404室。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24日上午10:00正式开始。
十、竞租文件及组成
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个人手印、竞租保证金缴款收据;企业(公司)报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经营单位鲜章。
十一、竞租须知
1.中标结果当场公布,招租方向中标人发放竞租中标确认单。中标人凭竞租中标确认单于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5年,租赁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缴纳半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半年租金),若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招租方签订合同或未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可按竞租报价从高到低的排序另行确定中选人。
2.中标人经营业态不得与第一层和第二层相冲突(第一层和第二层为农贸市场),报名时请确定经营业态。中标后经营业态须与报名时一致,前后不一致的,招租方有权取消中标人经营资格。
3.中标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装饰装修,且需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完善相应手续。
4.竞租资产中标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者调换使用等。
5.中标人的经营行为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违反的情况,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竞租其他要求
招租方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竞租申请人可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对标的物进行考察,费用及安全等问题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5881407757
十三、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830-6671857。
公告人: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 :2024年6月14日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兴南市集(农贸市场)第三层
招租公告
根据《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川国资委〔2018〕1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将以下资产以公开竞价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
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兴南市集(农贸市场)第三层招租项目
三、项目概况
1.标 的 物:兴南市集(农贸市场)第三层。
2.地理位置:江阳区蓝田街道拥军路三段18号。
3.面 积:467.6㎡。
4.其 他:本次招租标的物为该农贸市场的第三层,内部为清水房,外部将配置电梯一部(本栋共同使用)。
四、竞租人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能够独立承担风险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代表资格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竞租,且自愿接受由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主体制定相关合同及条款约定。
五、项目性质
竞租申请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六、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为20000元人民币(以企业作为提交申请人的必须通过投资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规账方式提交;自然人作为提交申请人的需通过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竞租申请人缴纳保证金时,须在缴款书上注明“兴南市集农贸市场第三层竞租保证金。”
缴款账户:
开户银行: 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滨支行
开户名称: 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1411 0120 0000 18293
说明:竞租申请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竞租申请人须至泸州市江阳区荆山路5号4楼404室报名。
(三)报名资料:
(1)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个人手印;
(2)企业(公司)报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经营单位鲜章。
上述报名方式皆不接受电话、邮件及口头等非正式竞租申请。
八、竞租方法
(一)竞租底价:本次兴南市集农贸市场第三层竞租底价为18元/㎡/月。
(二)竞租规则:采取现场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选租赁人。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完成报名的竞租申请人均可参与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在竞租底价基础上以1元/㎡/月的增幅报价,现场报价最高者为中选租赁人。
九、现场竞租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签到时间: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10:00,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二)竞价签到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荆山路5号4楼404室。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24日上午10:00正式开始。
十、竞租文件及组成
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个人手印、竞租保证金缴款收据;企业(公司)报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经营单位鲜章。
十一、竞租须知
1.中标结果当场公布,招租方向中标人发放竞租中标确认单。中标人凭竞租中标确认单于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5年,租赁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缴纳半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半年租金),若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招租方签订合同或未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可按竞租报价从高到低的排序另行确定中选人。
2.中标人经营业态不得与第一层和第二层相冲突(第一层和第二层为农贸市场),报名时请确定经营业态。中标后经营业态须与报名时一致,前后不一致的,招租方有权取消中标人经营资格。
3.中标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装饰装修,且需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完善相应手续。
4.竞租资产中标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者调换使用等。
5.中标人的经营行为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违反的情况,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竞租其他要求
招租方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竞租申请人可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对标的物进行考察,费用及安全等问题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5881407757
十三、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830-6671857。
公告人: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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