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FXZB-2022002号许昌市智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许昌市魏都区智能公共充电及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xzb-2022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许昌市智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丰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女士1763086517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6
公告正文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_8a94948281f647a101826bdc3b4e7b3c.pdf附件_8a94948281f647a101826bdc3b4e7b3c.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2-08-05/7817282.html
FXZB-2022002号许昌市智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许昌市魏都区智能公
共充电及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XZB-2022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许昌市智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许昌市魏都区智能公共充电及社区充电基础设
施建设运营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
资金十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许昌市智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实施,通过建设快充+慢充的充电网络,
来满足主城区车辆的充电需求,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一期:对魏都区辖区内467个小区
庭院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设施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设施,其中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包含7KW交流充电桩602套,14KW交流充电桩510套,120KW直流充电桩133套,电动自行
车充电设备设施包含10KW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951套;对魏都区辖区内大型商圈、学校、国
有企事业单位等停车场及道路两侧划定停车区域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设施和和电动
自行车充电设备设施,其中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包含7KW交流充电桩2816套,14KW交
流充电桩2402套,120KW直流充电桩619套,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设施包含10KW电动自行
昌丰许期
主要
车充电桩10000套,并同时配建电力设施、安全设备设施以及平台数
是针对辖区内部分公共停车场(包括地上和地下)、小区或无人管理院增设电动汽车心
充电Y4
含7KW
备设施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设施,增设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设施
套,14KW交流充电桩1803套,120KW直流充电桩464套,电动自行2663回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
3.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
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
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联合体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牵头人必须为建中
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且均应当各国家或招
的相对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续校低的项口店
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
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向招材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工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或者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265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08日08时30分到2022年08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因疫情原因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投标单位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声明(格式自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2228607547@QQ.com。并电话告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时与许昌丰许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联系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许昌市许都路茂源国际5楼(许昌丰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许昌市许都路茂源国际5楼(许昌丰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智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许昌市魏都区智能公共充电及社区充电基
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EPC)”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智慧新能源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FXZB-2022002号
2.2项目名称:许昌市智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许昌市魏都区智能
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EPC)
来
2.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实施,通过建设快充+慢的充电
足主城区车辆的充电需求,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一期:对魏都区辖区百恒
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设施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设施,其中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包含
7KW交流充电桩602套,14KW交流充电桩510套,120KW直流充电桩133套,电动自行车充
电设备设施包含10KW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951套:对魏都区辖区内大型商圈、学校、国有企
事业单位等停车场及道路两侧划定停车区域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设施和和电动自行
车充电设备设施,其中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包含7KW交流充电桩2816套,14KW交流充
电桩2402套,120KW直流充电桩619套,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设施包含10KW电动自行车充
电桩10000套,并同时配建电力设施、安全设备设施以及平台数据库中心。二期:主要是针
对辖区内部分公共停车场(包括地上和地下)、小区或无人管理庭院增设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设
施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设施,增设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设施包含7KW交流充电桩2114套,
14KW交流充电桩1803套,120KW直流充电桩464套,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设施包含10KW电
动自行车充电桩7500套,并同时配建电力设施及安全设备设施建设。总投资额约3186433
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项目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专题报告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
包等。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
关工作全面负责。
2.6招标控制价:后期经审定费用的百分之百(100.00%)。
2.7计划工期:20个月(包含设计周期):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
3.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丰许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
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人员要求限
间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贵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处于被贵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
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
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联合体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
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且均应当具备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
的相对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联
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
3.5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2年8月8日至8月22日,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点00
丰许
分至17点3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工
4.2报名资料因疫情原因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投标单位将营业执照
法人身份
海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
送全邮值
的声明(格式自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
区
2228607547@QQ.com。并电话告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时与许昌丰心
理有
限公司联系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于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因疫情原
因,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公司于投标截止之前(以我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将密封完好
的纸质应答文件邮寄至许昌市许都路茂源国际大厦5楼,必须使用顺丰寄付,许昌本地投标
单位可选顺丰同城急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26日9时30分。
5.3开标地点:许昌市许都路茂源国际5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许昌市智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中奥鑫天8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603747567
代理机构:许昌丰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许都路茂源国际5楼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763086517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平工程发
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智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次昌丰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中奥鑫天8楼
联系人:刘女士05253
电话:156037475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丰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许都路茂源国际大厦5楼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17630865179
电子邮件:22286075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工程管
许
此昌丰
705255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