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分公司15万吨/年针状焦装置及7万吨/年煅烧装置余热锅炉采招标公告
金额
100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0242283-dblh-0002774
预算金额100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庆林024-319578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1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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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分公司15万吨/年针状焦装置及7万吨/年煅烧装置余热锅炉采购 | ||||||||||||||||||||||||||||||||||||
项目编号 | 2018-0242283-DBLH-0002774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分公司15万吨/年针状焦装置及7万吨/年煅烧装置余热锅炉采购 2项目概况:锦州石化公司拟新建一套15万吨/年针状焦装置及7万吨/年煅烧装置,建设地点在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厂区内。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总承包单位,委托锦州设计院实施。 3招标范围:余热锅炉(B-401AB)共计2台。详细情况见询购技术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 5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项目现场,辽宁省锦州市。 6使用功能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询购技术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7项目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8项目预算:1006万 使用功能:详见附件询购技术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技术标准:详见附件询购技术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询购技术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服务:详见附件询购技术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询购技术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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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一般纳税人; 2.2 2015~2017年在石油化工行业带脱硫脱硝的模块式余热锅炉业绩6台及以上(附合同复印件); 2.3具有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人员、设备、设计和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4必须满足技术条款的各项要求。 2.5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小于15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或声明书); 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8-22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8-27 16: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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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付款方式:银行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在备注栏注明“HSX- WZ-004招标文件费”。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书发售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电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报名信息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版各一份,发送至邮箱:liqinglin-hqc@cnpc.com.cn。同时须致电招标机构联系人确认,联系电话:024-31957871,联系人:李庆林.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22日-8月27日,8:30-16:30(北京时间)。 3已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可在招标文件发售开始之日起至开标前,持领取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领取纸版招标文件(加盖公章),领取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国际软件园F7座131房间。 4本次招标不提供招标文件邮购服务。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9-11 09:0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 9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国际软件园F7座110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HSX- WZ-002投标保证金”,且在开标前24小时之前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收款单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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