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法02地块电力工程项目监理
金额
38.4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zx20231009
预算金额38.46万元
招标联系人年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萌萌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中法02地块电力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TZZX202310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法02地块电力工程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38.46万元,招标人为沈阳恒轩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法02地块电力工程项目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法02地块电力工程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法02地块电力工程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6日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万达新天地大厦天地
座31层)第二开标室,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万达新天地大厦天地
座31层)第二开标室,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中法02地块电力工程项目监理(项目编号TZZX20231009)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同
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2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
月10日10: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X20231009
项目名称:中法02地块电力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38.4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8.46万元。
采购需求:中法02地块电力工程项目监理。
计划工期: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8月30日,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
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万达新天地大厦天地座28
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万达新天地大厦天地座31层)
第二开标室,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
投标人须将
1、法入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4、在本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至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或
未按规定办理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将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评审环节进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恒轩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六街8号
联系人:年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28层)
联系人: 徐萌萌、王雪玉
电 话: 024-31078777 转2817
电子邮件: tzzb281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徐葫葫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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