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绥中县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3.6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y-2023-hy002
预算金额23.68万元
招标公司绥中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联系人王朋0429-393699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桦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回先生18742241123
中标公司葫芦岛市启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3.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绥中县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LNHY-2023-HY00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绥中县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中标人:葫芦岛市启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3.68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LNHY-2023-HY002
二、项目名称:绥中县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入培训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启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小庄子镇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综合楼1层13门
中标(成交)金额:23682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服务范围:在全县24个农业乡镇和大台山果树农场统筹组织
服务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战略布局为工作指引,根据党中央、国
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关于继续做好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
的通知》(辽乡振综发(2023〕9号)、《葫芦岛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绥中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
范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安排,着力培养一批农村电商创业致富带头人,依托自媒体强大
的宣传推广能力,全面提升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带动能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助力农
业农村产业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要求,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育与推动扶志扶智、与激发
脱贫村内生动力,与推动产业帮扶提质增效,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启联动作用。培育创业
致富带头人,提升创业致富带动能力,更好地引领带动脱贫人口参与产业发展,实现稳定、
持续增收致富。我县2023年创业致富带头人计划培训致富带头人100人,培训课程为电商
主播及相关知识技能。
三、培训组织
按照省、市乡村振兴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
好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保重点的工作要求,绥中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1、组织安排在全县24个农业乡镇和大台山果树农场统筹组织,各乡镇择优推荐有创业致
富带动能力的人员参加此次培训,每个乡镇计划培训4人,全县共计划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
100人,
2、遴选培训机构:绥中县2023 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按照贴近农村、方便农民、就地就近的要求,以公益性为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在葫芦岛
市范围内择优遴选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满足以下条件:近5年无不良记录,具有
较强的长期跟踪服务能力、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稳定的培训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培训机构有垫付完成项目所需资金的能
力,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抽查必须在绥中县乡村振兴局的
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能够完全承担培训任务。
3、人员条件:参加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人员必须是绥中县域内长期居住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人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无不良社会影响
和负面社会舆论。各乡镇依据实际情况筛选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包括已经创办产业的致富
带头人,具备带头创业能力的村干部、第一书记,以及毕业未就业、准备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的大学生,返乡未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群体。
4、培训方式: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巩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工作聘请专业培
训导师,为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专业指导授课,地点选择为培训学校内,培训时间共7天(培
训期间食宿由培训机构负责)。由于电商主播培训的特殊性,巩固培训采取培训单位长期扶
持的方式开展,学员可以到培训机构进行不定期学习,培训机构负责进行长期巩固辅导(巩
固辅导期1年),以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具有独立直播水平为标准,达到培训成果具备独立
运营能力的,由培训机构负责联系相关企业就业或帮助培训学员自主运营。
四、组织管理
绥中县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按照全面统筹、因地制
宜的基本原则,根据全县发展规划和人员实际工作需求,在保证培训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
绥中县乡村振兴局可以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对参加培训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培训结束后各相关乡镇组织建立花名册,及时采集创业致富带头人基本信息,创办(领办)
企业、实施项目、享受政策扶持等情况,以及带动脱贫人口人数、带动方式、带动效果等信
息,坚持动态调整,创业致富带头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
五、资金安排
根据《关于的通知》葫人社(2021)102号)《2020
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绥中县2020 年度关于省、市、县专项扶贫资
金分配意见》,参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行(2017〕457
号)(一)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规范管理、信息化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培训全
过程相关的必要支出。具体用于讲课费,包括聘请授课教师和技术指导员的课时费补助费,
包括培训班班主任或辅导员带班补助费;交通费,包括教师、学员的往返交通费,本地实习
实训和参观交流租车费;教学费用,包括教材、耗材、场地、学习用品、实习用品、培训期
间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线上培训服务费等食宿费用,包括学员培训期间的一日三餐及
住宿费用等以及考核认定、专家论证、宣传、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等其他方面必要的支
出。本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与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无关的任何支出,
六、工作要求
绥中县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由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各相关乡镇负责做好宣传
动员工作,按文件要求组织安排参加培训人员,并协助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后期管理,确保
培训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培训机构要加强育训结合,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
典型,夯实工作基础,一体化推进名师、名课、名教材建设,由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
工作成效。培训机构要及时总结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年度工作总
结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验收程序: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
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玉国、徐明、赵秀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采购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金额1.5%的代理服务费。
金额 355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中央路
联系方式:0429-3936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桦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绥中县滨河大道18号物流仓储中心二期物流仓储综合楼1层17门
联系方式:18742241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回先生
电话:18742241123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绥中县乡村振兴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中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中央路
联系人:王朋
电 话:15142954535
电子邮件:1514295453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桦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绥中县滨河大道18号物流仓储中心二期物流仓储综合楼1层17门
联系人:
回正伦
电 话: 18742241123
电子邮件: szlnhy@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闯〖仰(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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