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增地被植物(玉龙草)采购项目(2024年)应急快采公告
金额
1.9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2
公告正文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 新增地被植物(玉龙草)采购项目(2024年) 项目采用应急快采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9,780.00 元) (专业领域: 苗木类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19,780.00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苗木类
需求描述
(1)玉龙草,1100斤(具体项目见附件);(2)养护期不低于6个月(养护期内死亡由供应商负责更换)
¥19,780.00 1(项) ¥19,78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投标供应商应在黔江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对应的资质文件)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7-02 15: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2024年7月5日前
  •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35号
  • (三)验货方式:

    1.中标供应商送货前需将所供苗木的实物图片提交到采购人处,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供货;若供应商提供的实物图片(包括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提供的部分苗木图片)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同类型实物图片直至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供货。

    2.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前往苗圃进行实地考察,若采购人实地考察情况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实物图片一致,则中标供应商按实物图片进行供货。若采购人实地考察发现苗木与实物图片存在差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苗木后再进行供货。中标供应商拒不更换苗木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项目实施完毕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三)现场踏勘:

    本项目施工现场环境特殊,某些地方不能机械作业,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承担此部分风险因素及相关费用。为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开展,了解项目有关情况,供应商可以自行踏勘(联系电话:023-79312765)。

  • (四)技术要求:

    (一)苗木质量标准及要求

    1.植株生长健壮、正常,符合品种特性,整体长势匀称,高度适中,无明显偏冠、偏头现象;分枝点高度合理,脚叶完整;叶片茂盛,色泽正常,植株符合植物正常生长状态下的生长高度,无徒长现象。

    2.茎、枝(干)健壮,主干直,树冠匀称,根系完整,土球完整,叶片排列整齐,匀称,形状大小完好,色泽正常,无黄叶、枯叶等现象。

    3.无检疫性病虫害,无严重机械损伤,叶面、茎、枝(干)、花无病虫斑点植株种植盆土内无虫卵及其他地下病虫害,并提供植物检疫合格证。

    (二)苗木的包装及运输要求

    1.起苗包装

    苗木起苗时带上土球,为了防止土球碎散,以减少根系水份损失,所以挖出土球后要立即用草包和草绳等进行包装。包装时一定要注意在外面附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树种的苗龄,苗木数量,等级,苗圃名称等。 

    2.苗木装车

    小土球可码放2至3层,土球之间要码紧,还须用木块、砖头支垫,以防止土球晃动。土球上不准站人或压放重物,以防压伤土球。

    3.苗木运输

    城市交通情况复杂,而树苗往往超高,超长,超宽应事先办好必要的手续。运输过程中,必须盖蓬布,晴天温度高要前后留风口,温度低和雨雪天要把蓬布盖严。运输途中押运人员要和司机配合好,尽量保证行车平稳,运苗途中提倡迅速及时,短途运苗中不应停车休息,要一直运至施工现场。长途运苗应经常给树根部洒水,中途停车应停于有遮荫的场所,遇到刹车绳松散,苫布不严,树梢拖地等情况应及时停车处理。

    (三)苗木栽植要求

    1.种植穴的直径随土球的增大而递增,坑壁垂直,圆形或方形,每边至少距土球30 cm以上(大型树木至少1250px以上)。挖穴后,发现瓦砾多或下层土质差,必须清除瓦砾垃圾,根据情况加大种植穴、置换客土或添加有机肥。挖穴时发现电缆、管道、较大的障碍物等要停止操作,及时与采购人协商解决。在种植过程中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缆、管道等破坏,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原土贫瘠和种植土肥力欠佳的时候应增加基肥,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种植土深要求:种植层须与地下层连接,无水泥板、沥青、石层等隔断层,以保持土壤毛细管、液体、气体的上下贯通。    

    4.对植物的整形修剪符合要求,保证树冠完整美观。应遵循各种苗木的自然形态特点和生物学特性,在保持基本形态下剪去阴枝、病弱枝、徒长枝、重叠枝、过密的枝条及断根、劈裂根、病虫根和过长的根。

    5.为保证苗木成活率,尽可能选择雨后阴天植树,要尽量缩短整个栽植过程的时间。植苗时,先填少量表土在栽植穴内,将树苗直立放入植穴正中,并使苗木的根系自然伸展;再回填一层表土后轻提树苗,使土壤与苗木根系充分接触,再踩紧踏实;然后回填心土将四周踩实;再将余下的心土及周围的土壤回填到苗木周围成馒头状,最后固定好支撑,防止倾倒。栽植时做到苗正、根舒、泥紧。苗木灌溉按“不干不浇,浇则浇透”的原则进行。5-7天浇一次水,连续浇2-3次。如是生长季节栽植的苗木应缩短间隔时间、增加浇水次数。栽植完后要进行树干刷白(石灰),高度0.3米。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联系人:
    市四中法院(黔江)
  • 联系电话:
    023-7931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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