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采供监管平台运营商
征集采购意向公告
我部拟采购副食品采供监管平台运营商,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供监管平台运营商征集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7日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供监管平台运营商征集项目。
(二)需求概况:引入1家副食品采供监管平台运营商,可在全省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副食品配送服务。免费搭建集“订单管理、结算服务、食安溯源、档案管理、检测统计、采购统计、视频监控、基础数据、分拣配送、仓储物流、协同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化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使副食品采购交易阳光化,实现“供给环节全程可视、溯源留痕清晰可查、监督评价随时可诉、资金流向清晰可视、风险防范稳定可控”的目标。按需求方线上提报需求、平台实时汇总下达筹措任务、供应商线下备货并送到集配中心、平台企业严控质量标准、快速分拣送货、需求单位验收确认、平台线上结算、资金多方监管的步骤实施。需为甲方免费配置400套国产手持客户端设备(平板电脑+智慧电子秤)。
(三)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近3年内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且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提供官网截图)。
(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局开具的近3年完税证明和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
(五)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六)投标人具有副食品区域保障服务能力,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销售、软件开发、道路货物运输等,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具备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三级认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发布平台
《军队采购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某部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0-85129358 邮箱:chao9054@qq.com
沈先生 电话:020-85129422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吴先生 电 话:020-85129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