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湖公园等5个公园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二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拟对裕湖公园等5个公园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二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裕湖公园等5个公园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合同金额(元):396169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福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续签合同人数有所改变,原合同安保人数58人,调整为43人,按照调整后的人数和合同中标单价核算,合同金额核减为291.86万元。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落实《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调整我区市政设施管养项目经费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合同中标价的基础上核减25%,导致续签合同人数有所改变,按照调整后的人数和合同中标单价核算,合同金额核减为291.86万元。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