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清区大良镇霍寺村赵华磊树苗地1段5.9亩土地经营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武清区大良镇霍寺村赵华磊树苗地1段5.9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3-10-08 16: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大良镇/霍寺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霍寺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大良镇霍寺村赵华磊树苗地1段5.9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8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2、 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分租、转租、分包、转包等; 3、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 4、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出租方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行放弃该地块承租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挂牌; 6、要求承租方在签约前除交齐本年度租金外,还需交纳1770元合同押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根据违约情况,出租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承租方的合同押金,如无违约,合同期满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7、合同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村庄规划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使用该地块,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占用部分土地退回,出租方将退回相应面积的当季租金,青苗补偿费用由承租方依据天津市相关政策申请; 8、该地块如有粮食、秸秆还田等相关补贴,则补贴归承租方所有,其他惠农政策补贴双方协商其归属; 9、该地块流转期限4年,自2023年10月5日至2027年10月4日,若成交之日起算不足四年,按四年计算租金,报名视为认可; 10、承租方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合同期满,地上物自行清除,否则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11、该流转地块上现存地上物属于原承租方,承租方在签约前必须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地上物补偿事宜,出租方不负责协调解决; 12、上述内容如有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9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116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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