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经开区2023-2025年度新出让土地一般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WH18CG2023FW2173(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7220230276号)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2023-2025年度新出让土地一般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联盛广场 2 号楼 14 层
成交金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曲秀丽、郭静、周超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
收费金额:81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①年产10000万平方米高端、智能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制造车间1;②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联合厂房。
(二)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芜湖市华山路39号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庄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十、附件
1.主要标的信息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2023-2025年度新出让土地一般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联盛广场 2 号楼 14 层
成交金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经开区2023-2025年度新出让土地一般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经开区2023-2025年度新出让“标准地”中,一般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电气(含智能化)、消防、给排水、暖通、勘察及附属景观室外管网等。数量约为1250000平方米/年。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施工图审查任务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供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2年(合同1年1签)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曲秀丽、郭静、周超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
收费金额:81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①年产10000万平方米高端、智能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制造车间1;②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联合厂房。
(二)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芜湖市华山路39号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庄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十、附件
1.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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