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产创中心C区)EPC工程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施工][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产创中心C区)EPC工程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 |||||||||||||||||||||||||||||||||
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备案。以沈开发改备〔2022〕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中德开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产创中心C区)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官单元范围内,四至为沈辽路以南、浑河一街以西,中央大街以东,开发二十二号路开发十九号路北侧区域 2.工程规模: 工程: 占地4.3平方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中小学总建筑面积61670平方米,产业设施孵化基地总建筑面积329485平方米,邻里中心总建筑面积32090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213200平方米,旧城改造(包含小区改造,市政道路工程改造及绿地广场、口袋公园提升改造),宁官、余粮区域拆迁。本次招标为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产创中心C区)EPC工程总承包占地2.3万㎡ ,建筑面积7.9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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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8月30日 开工至 2026年12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含)。(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其它要求:1、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如下: (1)EPC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施工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EPC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10:0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2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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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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