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6
公告正文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发表于:2024-05-09 11:19:22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名称)招选公告
一、招选条件
(一)本招选项目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己批准实施,招选人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选。
(二)本项目招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招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高新区
(三)项目概况: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一次或分期发行。
(四)服务期限:不超过5年。
(五)服务内容
1.负责选聘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全流程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募集说明书编制、上报证券交易所审核、承销与发行等工作。
2.负责推荐除评级机构外其他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绿色认证机构、受托管理人等。
3.负责本次债券发行成功后的有关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债券本息兑付工作、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如需)等。。
(六)最高限价:本次债券的承销方式要求为余额包销,承销费率报价限价为不超过0.5%/年。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具有国家金融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及以上作为主承销商为企业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业绩。
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4.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各参选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参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9: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期间接受报名申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参选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招选文件。
(二)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三)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800元/套,招选文件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得转让。
(四)缴费注意事项:为保证招参选的公平公正,“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参选功能开放,请参选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避免影响参选。具体要求如下:
1.参选人一旦决定参选,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
2.请参选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参选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和参选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参选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参选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参选操作。若参选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无法开放参选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招选文件、无法参选、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招选人也只能在开选后才能退款。
五、参选文件递交和开选要求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3楼3-8会议室。
(四)开选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选   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2楼
报名联系人:张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831-5693066、18048476280
业务联系人:李女士
业务联系电话:17341888007
电 子 邮  箱:1914638581@qq.com
八、声明
本招选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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