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沧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金额
1350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000万元
招标公司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李怀早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天宇顺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进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特许经营者应当保障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建筑垃圾的及时资源化处置,并保证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95%,本项目拟设计年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资源化利用300万吨。
2预计项目总投资:135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特许经营范围:沧州市高速合围区(京台高速、京沪高速、石黄高速)内建筑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和装修垃圾等,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置
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平择优选择特许经营者,赋予其沧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过去三年(2020年09月14日至2023年9月13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5 08:00:00至2023-09-21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11 09:00:00,地点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进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特许经营者应当保障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建筑垃圾的及时资源化处置,并保证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95%,本项目拟设计年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资源化利用300万吨。
2预计项目总投资:135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特许经营范围:沧州市高速合围区(京台高速、京沪高速、石黄高速)内建筑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和装修垃圾等,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置
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平择优选择特许经营者,赋予其沧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过去三年(2020年09月14日至2023年9月13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5 08:00:00至2023-09-21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11 09:00:00,地点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天宇顺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2号 | 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31号院二区14号楼8层801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李怀早 | 联系人: | 孟月 |
电话: | 03173208918 | 电话: | 15811164618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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