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沪喀消费协作和宣传推广采购项目(助力农产品市场化升级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jncg2022-cs-009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久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瑾1669910611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沪喀消费协作和宣传推广采购项目(助力农产品市场化升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线上下载(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NCG2022-CS-009

项目名称:沪喀消费协作和宣传推广采购项目(助力农产品市场化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沪喀消费协作和宣传推广采购项目(助力农产品市场化升级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助力农产品市场化升级(详细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
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
4.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企业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企业出具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投标企业出具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
7.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重大违法记录。
8.(自拟)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9日2022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线上下载(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须自行购买与政采云平台完成对接的CA设备,如需购买新疆CA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也可以到其全疆各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喀什办理地址:喀什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82-185号窗口,联系电话:15001465669,0991-2819290。如已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新疆CA,也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1)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提前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CA驱动程序后,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和驱动程序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客户端和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商务局

地 址:喀什市色满路418号原技工学校

联系方式:0998-2962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久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喀什设计咨询总部大厦1003室

联系方式:1669910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瑾

电 话:1669910611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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