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项目名称: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采购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采购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5225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保障六安市智慧城市(城市大脑)大屏系统(含8个态势专题),城市大脑中屏应用系统(7个专题系统),城市大脑移动端软件,小程序服务,数据治理平台,大屏可视化平台等正常使用;(2)提供上述系统所需的本地专属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平台使能服务资源、安全保障和云平台运维服务;(3)对智慧城市运行数据进行收集、汇总,输出分析报告。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不可替代性。市大数据公司在平台建设初期深度参与顶层设计,并主导了项目建设开发工作。建设期内治理并产生大量数据,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定制化开发了专题应用和功能。三年建设期内,市大数据公司在城市大脑项目中沉淀了诸如“基于机器视觉分析的城市违规事件协同处置管理系统V1.0、招商引资产业链分析信息化系统V1.0、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中小学学区供需分析系统V1.0”等软著,形成了自主的知识产权,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业务延续性。2020年4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第12号专题会议纪要中明确,“数据股份公司承接新型智慧城市云服务订单,同时作为六安市智慧城市(数字六安)建设的运营主体,全面负责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和运维”。自建设以来,市大数据公司一直负责平台建设、运维运营工作,保障了多个系统持续高效、稳定运行。自2023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一直由市大数据公司提供运维运营服务,是唯一从事我市智慧城市项目运维运营的服务商。
(三)保障数据安全。由于智慧城市平台归集数据主要来源于各委办局,目前已累积归集数据86亿条,且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新的数据,对后续服务有较高的安全性、保密性以及稳定性要求。市大数据公司承担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及运营工作,拥有业务部门数据应用相关授权,能够保障整体数据安全。
综上,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二十七条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经专家组论证,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六安市绿水云山大数据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城投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白修灵
联系地址:六安市
联系电话:0564-3377910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
联系地址:六安市农科大厦四楼408室
联系电话:0564-5150910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采购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意见(盖章版本)0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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