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新精神活性毒品标准品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1年08月23日 09:5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公安厅新精神活性毒品标准品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3日 09:50 |
预算金额 | ¥1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洪童、张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093416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870934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59130212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建省公安厅新精神活性毒品标准品货物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0]FJSH[DY]2021007
2、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新精神活性毒品标准品货物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130000 | 13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新精神活性毒品标准品 | 上海原思标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哥白尼路150号3幢四层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无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08-23 09:4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08-30 00:0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09-01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室(福州市传染病医院大门正对面)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09-01 14:3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室(福州市传染病医院大门正对面)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
联系人姓名:林葭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方法:059187093416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洪童、张燕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联系方法:18659130212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