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金额
228625.5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
(二)建设单位:管网集团(新疆)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七角井镇
(四)工程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本线路全长250千米,管径D914mm,设计压力12MPa,设计日输气能力为1818×104Nm3/d。起点位于昌吉州奇台县芨芨湖产业园芨芨湖首站,线路向东南在木垒县东侧翻越天山,之后向东南到达了墩末站(与西气东输了墩压气站合建)。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228625.5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及附近的单位和组织、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二)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引发哪些不稳定问题;您对该工程征地等方面的态度或要求;您认为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您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您的其他一些有关社会稳定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风险调查-公众参与-编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杨璐璐0902-2252007/2252001(传真)
2024年9月27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
(二)建设单位:管网集团(新疆)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七角井镇
(四)工程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本线路全长250千米,管径D914mm,设计压力12MPa,设计日输气能力为1818×104Nm3/d。起点位于昌吉州奇台县芨芨湖产业园芨芨湖首站,线路向东南在木垒县东侧翻越天山,之后向东南到达了墩末站(与西气东输了墩压气站合建)。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228625.5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及附近的单位和组织、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二)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引发哪些不稳定问题;您对该工程征地等方面的态度或要求;您认为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您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您的其他一些有关社会稳定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风险调查-公众参与-编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杨璐璐0902-2252007/2252001(传真)
2024年9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