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智能催收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31305n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伊芳010-619541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智能催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31305N)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智能催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提交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智能催收项目
2.2招标编号:TC231305N
2.3项目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招标范围:主要通过智能语音电话催收的方式对短账龄逾期客户进行还款提醒。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2.6服务期:2024年度一年。
2.7质量标准:符合项目验收条件。
2.8招标说明:本项目选择不多于2家供应商提供服务。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人从事智能催收业务须不少于一年,并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最近两个财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文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中不得出现“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否则其审计报告将不予认可)。
3.5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6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两年内,投标人未发生过涉诉案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提供承诺函)。
3.7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两年内,投标人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客户信息等事件(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与招标人前端合作渠道无关联关系(提供承诺函)。
3.9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提供承诺函)。
3.10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2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3.1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3.1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至2023年10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1)网上注册:在本项目电子版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下简称“交易平台”)或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主页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投标人只需注册一次,不同的经办人可建立多个账户。交易平台负责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
(2)标书下载:经办人凭获得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非全流程电子标,无需办理CA)登录、上传《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购买并下载电子标书,逾期将无法下载获取。
(3)电子版标书下载收费:如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除标书款外还需通过网银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在供应商成功下载电子版标书后,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后3个工作日开具,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5)其它事项
1)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网上购买下载电子版标书及下载费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
2)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30分到5点。
4.3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向城路)。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11B室
业务联系人:陆伊芳、胡秀斌、杨琳、潘太新
电 话:010-61954145、61954019、62108285
电子邮件:luyifang@cntcitc.com.cn
(招标编号:TC231305N)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智能催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提交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智能催收项目
2.2招标编号:TC231305N
2.3项目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招标范围:主要通过智能语音电话催收的方式对短账龄逾期客户进行还款提醒。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2.6服务期:2024年度一年。
2.7质量标准:符合项目验收条件。
2.8招标说明:本项目选择不多于2家供应商提供服务。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人从事智能催收业务须不少于一年,并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最近两个财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文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中不得出现“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否则其审计报告将不予认可)。
3.5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6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两年内,投标人未发生过涉诉案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提供承诺函)。
3.7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两年内,投标人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客户信息等事件(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与招标人前端合作渠道无关联关系(提供承诺函)。
3.9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提供承诺函)。
3.10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2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3.1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3.1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至2023年10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1)网上注册:在本项目电子版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下简称“交易平台”)或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主页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投标人只需注册一次,不同的经办人可建立多个账户。交易平台负责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
(2)标书下载:经办人凭获得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非全流程电子标,无需办理CA)登录、上传《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购买并下载电子标书,逾期将无法下载获取。
(3)电子版标书下载收费:如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除标书款外还需通过网银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在供应商成功下载电子版标书后,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后3个工作日开具,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5)其它事项
1)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网上购买下载电子版标书及下载费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
2)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30分到5点。
4.3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向城路)。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11B室
业务联系人:陆伊芳、胡秀斌、杨琳、潘太新
电 话:010-61954145、61954019、62108285
电子邮件:luyifang@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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