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校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校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K2025-ZB-00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学院路一号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内
5、项目概况:现每天产生垃圾约13.5吨,为创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提升师生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同时保障师生正常生活和教学,每天的垃圾需及时清理,原校园垃圾清运服务合同于2024年12月到期,需采购新的具备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对校园垃圾进行清运,保证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并且在垃圾清运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垃圾清运要求进行清运。
6、采购范围:
垃圾清运范围: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河东、河西校区办公区域、教学区域、公共区域、各书院区域、商业区域(除杏园餐厅、桃园餐厅、梅园餐厅外)及垃圾站的生活垃圾清运至校外三处垃圾中转站(学院路中转站、孝水中转站、寒鸦中转站),配合学校垃圾清运工作安排(具体内容以最终发出的采购文件为准)。
7、质量要求:合格。
8、服务期:2024年12月16日-2027年12月15日。
9、付款比例:按照季度支付(以进场日期算起),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支付形式:银行转账:100%
二、供应商资信标材料提交要求
(一)基本资料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注册成立时间三年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本单位近三年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被执行记录截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本单位的信息查询截图,且无重大失信、重大税收违法等不良记录;
3、具备政府颁发的垃圾清运服务许可证书和道路运输许可证;
4、严禁挂靠。要求授权代表(报名联系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在单位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作为报名联系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二)财务资料要求
1、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赋码版本财务审计报告;
2、2021年-2023年:每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3、2024年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央行打印的最新企业征信报告。
(三)业绩及项目团队资料要求
提供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金额30万元及以上合同不少于1个(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施工范围页、总金额页、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未写明合同范围的可提供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证明合同范围。具体单价金额可隐去)。
(四)法务资料要求
1、征信情况说明:请书面说明投标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日之间被全国各地各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况。如存在前述情形,请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实体案件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
备注: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情况,相关查询信息分别截图。
2、被冻结查封说明:请书面说明投标单位名下财产、银行账户截止资料提交截止日仍然被查封、冻结的情况,如存在前述情形,请提供所涉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案件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裁定书)。
备注: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名+查封、企业名+冻结相关信息并截图,并提供承诺除裁判文书网披露信息外无相关查封或冻结情形,或主动披露相关未公示信息。
3、诉讼情况说明:请提供时间在2021年7月1日至资料提交截止日之间,且投标单位作为被告(含反诉被告)的在诉或已完结诉讼及仲裁案件信息,包括原告、被告、案由、案号、受案机构、争议标的金额等。
备注:天眼查或企查查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截图,同时承诺除披露信息外无相关诉讼或冲裁信息,或主动披露相关未显示信息。
4、负面清单说明:请书面说明投标单位截至投标日被列入各类信用负面清单情况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负面清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备注:提供相关网站对应查询信息截图。
5、行政处罚情况说明:请提供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日间,由各级行政部门对投标单位做出的各类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处罚事项、处罚机构、处罚方式、罚款金额等。
备注:天眼查或企查查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截图。
三、廉洁诚信准则
为保障本项目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之间构建廉洁、诚信的合作关系,本项目供应商需遵循如下廉洁诚信准则,供应商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遵守下述廉洁诚信准则:
1、不向采购单位教职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贿赂,包括但不限于:
不向采购单位教职员工及其指定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给予好处费、回扣、感谢费等,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报酬;不为采购单位教职员工安排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利用代理商或中间人贿赂采购单位教职员工;不向采购单位教职工或其关联方提供全职或兼职岗位以获取不当利益,以及为前述人员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不与采购单位教职员工或其亲属、及其指定人员发生任何借款/贷款往来;不通过采购单位教职员工贿赂其他相关方人员,不拉拢教职员工参与贿赂行为;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成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2、支持采购单位廉洁诚信建设工作
若采购单位教职员工或其关联方有索贿、借款/贷款行为,供应商及关联方必须拒绝,并及时向采购单位监察部门实名举报;若供应商及关联方对采购单位教职员工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视同为违反本承诺,应当按照下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涉及关联关系
供应商及关联方不得与采购单位教职员工或其亲属共同成立公司/法律实体或允许采购单位教职员工或其亲属参股供应商及关联方。同时,供应商及关联方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方式主动申报教职员工是否有关联关系,如有,则供应商及关联方承诺不与采购单位进行任何合作。
4、坚持诚信与公平竞争,杜绝业绩造假及不正当投标行为
在与采购单位的业务往来过程中,供应商及关联方承诺向采购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陈述和口头陈述等应保证真实、准确,坚决杜绝业绩造假,同时严格遵守对采购单位做出的承诺。在参与采购单位招标过程中,供应商及关联方承诺遵守招投标规则,公平竞争,不实施围标、串通投标、挂靠他人投标、弄虚作假、贿赂采购单位人员等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投标行为,仅与采购单位指定人员接洽招投标事宜。
5、若供应商违反签署廉洁诚信准则,供应商认可采购单位有权依法依规追求供应商责任。
四、供应商报名及资料提交
1、报名方式:凡是参与项目报名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17:00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gys@lku.edu.cn邮箱内。请将资信标资料分类分项打包(基本资料、财务资料、业绩及项目团队材料、法务材料分别做成PDF),PDF文件命名为“报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XX材料”,总文件夹命名为(报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资料提交要求: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按第二条供应商资信标材料提交要求提交资料,资料要求加盖公章。
3、其他: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书面材料真实、完整、清晰可辩,凡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永不合作。采购人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进行一次性告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1、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同时在洛阳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ku.edu.cn/index.htm)、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s://www.okcis.cn/)发布。
2、其他: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公告结束后,资信标评审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采购程序,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报名资料中预留邮箱;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科技职业学院
联系方式:陈老师18937997789
电子邮箱:gys@lku.edu.cn
上述联系人、电话、邮箱为本项目唯一官方信息出口,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获取请以此为准;
2、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
孔老师电话:17772150817
电子邮箱:jcsj@lku.edu.cn
举报人操作路径:扫描二维码-填写举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提交并获取提取码-输入提取码-查看办案进度或办案人回复-继续沟通或结束对话。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直达风控渠道(即廉洁举报中心)二维码”
1、项目名称: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校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K2025-ZB-00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学院路一号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内
5、项目概况:现每天产生垃圾约13.5吨,为创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提升师生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同时保障师生正常生活和教学,每天的垃圾需及时清理,原校园垃圾清运服务合同于2024年12月到期,需采购新的具备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对校园垃圾进行清运,保证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并且在垃圾清运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垃圾清运要求进行清运。
6、采购范围:
垃圾清运范围: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河东、河西校区办公区域、教学区域、公共区域、各书院区域、商业区域(除杏园餐厅、桃园餐厅、梅园餐厅外)及垃圾站的生活垃圾清运至校外三处垃圾中转站(学院路中转站、孝水中转站、寒鸦中转站),配合学校垃圾清运工作安排(具体内容以最终发出的采购文件为准)。
7、质量要求:合格。
8、服务期:2024年12月16日-2027年12月15日。
9、付款比例:按照季度支付(以进场日期算起),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支付形式:银行转账:100%
二、供应商资信标材料提交要求
(一)基本资料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注册成立时间三年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本单位近三年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被执行记录截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本单位的信息查询截图,且无重大失信、重大税收违法等不良记录;
3、具备政府颁发的垃圾清运服务许可证书和道路运输许可证;
4、严禁挂靠。要求授权代表(报名联系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在单位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作为报名联系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二)财务资料要求
1、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赋码版本财务审计报告;
2、2021年-2023年:每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3、2024年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央行打印的最新企业征信报告。
(三)业绩及项目团队资料要求
提供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金额30万元及以上合同不少于1个(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施工范围页、总金额页、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未写明合同范围的可提供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证明合同范围。具体单价金额可隐去)。
(四)法务资料要求
1、征信情况说明:请书面说明投标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日之间被全国各地各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况。如存在前述情形,请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实体案件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
备注: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情况,相关查询信息分别截图。
2、被冻结查封说明:请书面说明投标单位名下财产、银行账户截止资料提交截止日仍然被查封、冻结的情况,如存在前述情形,请提供所涉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案件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裁定书)。
备注: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名+查封、企业名+冻结相关信息并截图,并提供承诺除裁判文书网披露信息外无相关查封或冻结情形,或主动披露相关未公示信息。
3、诉讼情况说明:请提供时间在2021年7月1日至资料提交截止日之间,且投标单位作为被告(含反诉被告)的在诉或已完结诉讼及仲裁案件信息,包括原告、被告、案由、案号、受案机构、争议标的金额等。
备注:天眼查或企查查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截图,同时承诺除披露信息外无相关诉讼或冲裁信息,或主动披露相关未显示信息。
4、负面清单说明:请书面说明投标单位截至投标日被列入各类信用负面清单情况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负面清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备注:提供相关网站对应查询信息截图。
5、行政处罚情况说明:请提供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日间,由各级行政部门对投标单位做出的各类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处罚事项、处罚机构、处罚方式、罚款金额等。
备注:天眼查或企查查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截图。
三、廉洁诚信准则
为保障本项目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之间构建廉洁、诚信的合作关系,本项目供应商需遵循如下廉洁诚信准则,供应商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遵守下述廉洁诚信准则:
1、不向采购单位教职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贿赂,包括但不限于:
不向采购单位教职员工及其指定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给予好处费、回扣、感谢费等,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报酬;不为采购单位教职员工安排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利用代理商或中间人贿赂采购单位教职员工;不向采购单位教职工或其关联方提供全职或兼职岗位以获取不当利益,以及为前述人员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不与采购单位教职员工或其亲属、及其指定人员发生任何借款/贷款往来;不通过采购单位教职员工贿赂其他相关方人员,不拉拢教职员工参与贿赂行为;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成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2、支持采购单位廉洁诚信建设工作
若采购单位教职员工或其关联方有索贿、借款/贷款行为,供应商及关联方必须拒绝,并及时向采购单位监察部门实名举报;若供应商及关联方对采购单位教职员工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视同为违反本承诺,应当按照下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涉及关联关系
供应商及关联方不得与采购单位教职员工或其亲属共同成立公司/法律实体或允许采购单位教职员工或其亲属参股供应商及关联方。同时,供应商及关联方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方式主动申报教职员工是否有关联关系,如有,则供应商及关联方承诺不与采购单位进行任何合作。
4、坚持诚信与公平竞争,杜绝业绩造假及不正当投标行为
在与采购单位的业务往来过程中,供应商及关联方承诺向采购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陈述和口头陈述等应保证真实、准确,坚决杜绝业绩造假,同时严格遵守对采购单位做出的承诺。在参与采购单位招标过程中,供应商及关联方承诺遵守招投标规则,公平竞争,不实施围标、串通投标、挂靠他人投标、弄虚作假、贿赂采购单位人员等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投标行为,仅与采购单位指定人员接洽招投标事宜。
5、若供应商违反签署廉洁诚信准则,供应商认可采购单位有权依法依规追求供应商责任。
四、供应商报名及资料提交
1、报名方式:凡是参与项目报名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17:00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gys@lku.edu.cn邮箱内。请将资信标资料分类分项打包(基本资料、财务资料、业绩及项目团队材料、法务材料分别做成PDF),PDF文件命名为“报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XX材料”,总文件夹命名为(报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资料提交要求: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按第二条供应商资信标材料提交要求提交资料,资料要求加盖公章。
3、其他: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书面材料真实、完整、清晰可辩,凡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永不合作。采购人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进行一次性告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1、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同时在洛阳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ku.edu.cn/index.htm)、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s://www.okcis.cn/)发布。
2、其他: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公告结束后,资信标评审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采购程序,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报名资料中预留邮箱;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科技职业学院
联系方式:陈老师18937997789
电子邮箱:gys@lku.edu.cn
上述联系人、电话、邮箱为本项目唯一官方信息出口,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获取请以此为准;
2、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
孔老师电话:17772150817
电子邮箱:jcsj@lku.edu.cn
举报人操作路径:扫描二维码-填写举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提交并获取提取码-输入提取码-查看办案进度或办案人回复-继续沟通或结束对话。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直达风控渠道(即廉洁举报中心)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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