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主城区江南滨江南路II段(来宾电厂至磨东大桥)、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主城区江北北之江西段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主城区江南滨江南路II段(来宾电厂至磨东大桥)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审批【2020】49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主城区江北北之江西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审批【2020】53号)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关于下达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20]474号)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水利专项资金及县市自筹资金并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来宾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来宾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来水招标备案【2020】15号,现对该工程建设阶段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主城区江南滨江南路II段(来宾电厂至磨东大桥)、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主城区江北北之江西段项目监理招标 项目编号:GXXL2020-00050 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 建设规模: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主城区江南滨江南路II段(来宾电厂至磨东大桥)项目治理河段长约5.1公里,新建护岸长度约5.25公里,新建排水涵1座,接长现有排水涵5座;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主城区江北北之江西段项目主要建筑物有防洪排涝闸及其附属建筑物,防洪排涝闸布置于洋三沟沟口,现状市政排水涵的临江侧,排涝闸孔口尺寸为3×5×5米(孔数×宽×高),主要附属建筑物有交通桥、检修阶梯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监理服务,承担本项目施工(含环境管理及监测、水土保持)的控制、管理及协调服务,为招标人实现建设目标参与总体筹划,对项目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施工、工程费用进行全面监控,对项目建设进行合同、信息管理及其他相关管理,对建设工程中的各种矛盾进行协调,并为本工程的监理负全部责任,工程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422.18万元 监理服务期:同工程施工工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17年1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有完成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 3.3信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聘用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专业为水工建筑(专业以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专业为准),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4人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为水工建筑专业,其中:至少有1人同时具备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有1人监理专业为机电设备安装(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质量检查员证。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