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工三建东北公司]安徽三建大连分公司济南力高未来城三期项目A9A10地块水泥、沙子、碎石材料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金额
63.9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ceg-202406441001001
预算金额63.92万元
招标联系人宁经理138409244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细则》等要求,现对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东北公司“济南力高未来城三期项目A9A10地块水泥砂子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济南力高未来城三期项目A9A10地块水泥砂子采购;

2、项目编号:ACEG-202406441001001;

3、项目地点:济南市济阳区经二路与纬一路交汇处济南力高未来城三期项目A9A10地块;

4、控制价:639207(含税)。投标报价税率自报,遇税率不同时,以不含税总价最低价为中标候选人。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

2、类似业绩要求:/

3、其它要求: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址:http://cg.aceg.com.cn/),进入“询比价”模块,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报价单须盖章上传)。

2、预中标人若放弃中标的,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电话联系招标部门,并将放弃中标函(盖章)送至招标部门,否则招标人或招标部门有权暂停其3个月参与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投标活动。同时,若投标人12个月内累计3次及以上放弃中标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弃标的,后续12个月禁止其参与安徽建工集团项目的投标活动。

四、报价文件递交

1、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22日16:00前在安徽建工集采电子招采化平台进行报名、报价,上传文件(询价报价表、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等资料,均需盖公章),进行网上报价。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但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资格审查、报价表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如投标人资格审查、报价表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遇相同报价的,入选安徽建工集团“优秀供应商库”的投标人优先;相同报价投标人均入选“优秀供应商库”或均未入选“优秀供应商库”的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六、联系方式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宁经理,联系电话:13840924427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15624022018

七、清单明细及其他事项

名称

工作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级配石子(瓜子石)

30

M3


2

砂子(黄砂中粗)

900


3

水泥(M42.5)

1000

品牌要求:山水、中联、中材

工程量清单说明:

招标采购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使用量大于或小于该数量而拒绝履行合同。八、其他说明:

1、投标方须提供全新的、未经使用并可正常使用的优等水泥,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和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标准并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具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 2、袋装水泥20包总重量≥980kg,单包净重≥49kg,验收按吨。散装水泥双向过磅验收,合理损耗按2%的标准执行,即磅差在2%范围内均属于正常,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开票原则上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 3、若采用散装水泥,每吨价格下浮20元/吨(含税)。 4、如采用散装水泥,乙方需免费提供水泥罐,且免费安装,后期免费维修等。 5、投标人报价时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图纸,中标后价格不予更改。请投标人仔细综合考虑,谨慎报价。合同单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工程项目所在地甲方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卸车费、利润、税费及其他各种费用。6水泥品牌要求:山水、中联、中材。5、工程结算:1.按月进度支付已结算工程量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结算量的85%,竣工验收合格后决算后并在业主付结算款后支付至97%,余款待二年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如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待建等,甲方需支付前期施工乙方劳务费,但是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6、付款方式: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付款。2.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3.保修期内,如乙方服务跟不上,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费用从保修费中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扣除。 4.乙方在合同签订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如乙方未按期足额缴纳,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双倍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7、投标保证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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