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436.82万元
招标联系人史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517-831076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2
公告正文
淮安市清江浦区职业学校校安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清江浦区职业学校校安工程项目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职业学校校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复〔2022〕91号)批准建设,集中代建单位为淮安市南浦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南路以西、枚乘路以北。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30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2332.35平方米,主要新建教室、功能用房、宿舍、餐厅、绿化、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含教育装备)。
2.1.3合同估算价:52436.825191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省级或以上优质工程。
2.2招标范围:淮安市清江浦区职业学校校安工程(EPC)。承包人负责完成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使用标准的合格工程。 
    (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幕墙、钢结构以及相关的消防工程设计)、室外景观及道路广场工程设计【含围墙、大门、室外道路、操场(含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室外铺装、小品、灯具、室外家具、绿化、植物、水系、停车等内容,海绵城市设计(含雨水回收)】、综合管网设计【含室外雨水、污水、化粪池(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电力、弱电、消防、三网合一工程等,以及与电信、供电、燃气等其他部门的管线整合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含室内墙面、顶面、地面的装饰设计、精装机电深化设计)、专项设计【含人防工程专项设计、配电房高压配电专项设计、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厨房(含设备)专项设计、太阳能专项设计、空气源热泵设计、光伏工程设计、预制装配专项设计、弱电及智能化设计、报告厅和体育场馆电声音响灯光舞台设计、建筑亮化工程设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计、标识标牌专项设计(含人防标识标牌、各单体楼名、门牌、楼层标志、索引等)、教学设备、桌椅、宿舍床铺、满足建筑投入使用所必须的红线范围内的附属配套等工程设计】、地面及地下室交通与消防流线标识设计(含地下室停车位硬塑车挡、汽车坡道硬塑减速挡、防撞硬塑护角、标线、标识、标牌);设计人负责配合审核所有由第三方厂家负责的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电梯专项设计、锅炉房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特殊消防工程(如细水雾消防工程、气体灭火消防工程等)深化设计等;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设计变更、技术服务与指导、分阶段过程验收等工作。
   (2)物资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预制构件、工器具以及与项目交付相关的设施设备等采购。
   (3)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含用地红线外的雨污水接入至市政管网、居配电接入至红线外环网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省级或以上优质工程)、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验收(含所有专项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完成项目移交、配合招标人试运营期间的相关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以下①+②或①+③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⑤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2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
(2)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2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施工。
(3)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2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
说明: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两者必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以上所述的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参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的定义,不包含住宅、商住楼、工业厂房。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3.2自2021年11月22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2年11月22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3年8月22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8年11月22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达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3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自2021年11月22日以来不得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资格审查时由审查委员会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 8 时00分至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建设工程-投标人)。
4.3平台及工具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
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集中代建单位:淮安市南浦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 C11 幢
    联系人:史工,0517-83516820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亿力未来城4期58号楼二楼
    联系人:黄工,0517-83107656,15152566362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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