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隆达典当有限公司
位于福州金山工业区浦上片生活配套房
店面公开转让方案
为盘活福州隆达典当有限公司资产,整合资源,夯实隆达典当公司资产,集中财力用于典当经营。我司拟对位于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35号金山工业区浦上片生活配套房一期18#楼1层04店面(建筑面积52.96㎡),按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委托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公开转让。具体方案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房产位于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35号金山工业区浦上片生活配套房一期18#楼1层04店面,房屋建筑面积52.96㎡。该房产权属明晰,权证齐全,房屋现空置,产权人为福州隆达典当有限公司,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
二、拟采取的转让方式
店面经资产评估后,委托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三、转让标的评估结果
转让标的委托福建海峡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13日,评估结果: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35号金山工业区浦上片生活配套房一期18#楼1层04店面的评估总值为811000元。具体评估值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已予列示,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四、公开转让挂牌价
转让挂牌价:81.1万元。
五、转让行为的批准
以上转让行为已向公司股东会及大股东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请示,并通过审议,获得批准。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转让收益处置
房产转让收入作为福州隆达典当有限公司的资产处置收入,集中财力用于典当经营。
八、受让方应与我司签订《福州市国有房产转让合同书》
九、转让的标的交接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30天内,转让方将房产不动产权证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应向转让方书面出具收条。转让方将权证移交时,一并将房产实物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并以移交权证的日期作为移交日。
十、提示事项
意向买受人在参与整个转让活动前,应实地察看和了解标的资产的坐落、品质、数量、现状、清空等基本情况和交接相关事项,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转让标的情况。不去察看或放弃全面了解标的者,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
十一、附店面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