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沈海二标沥青混合料运输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s-ly-2024-1851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7
公告正文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沈海二标

沥青混合料运输采购

1.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运输采购

1.2 项目编号: SDGS-LY-2024-1851

1.3项目概况: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沈海二标施工需要,决定对沥青混合料运输服务进行采购,涉及章节为 300 章。本项目概算金额为 160 万元人民币,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1.4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要求车辆性能可靠,手续齐全,自卸车数量可满足我方需求,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成交人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货物按照采购人要求运输到指定位置,运输过程中涉及的交通、环保等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

1.5采购包件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运输服务不及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运输数量进行切割,增加运输及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运输数量。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包件

运输服务名称

运输距离

预估数量吨)

运输起止地点

服务期

1

沥青混合料

运距≤3km

49000

K735+275.00 -K740+586.3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预计周期为10个月。

3km<运距≤6km

59000

K732+833.00-K735+275.00

K740+586.30-K743+628.84

6km<运距≤9km

56000

K729+619.00 -K732+833.00

K743+628.84-K745+050.00

9km<运距≤12km

40000

K728+301.00-K729+619.00

K745+050.00-K749+764.80

12km<运距≤15km

24000

K749+619.0-K752+413.00

K750+037.00-K751+532.70

运距15km

5000

其他情况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件。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财务要求:

报价单位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

2.3 业绩要求:

3年(2021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300万元及以上的运输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运输内容可为土方、石方、沥青混合料、沥青混合料、碎石、片石)。

2.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截图);

2.5 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报价单位在以往东方路桥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具备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512日至2024515,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3.2在线报名后,请于202451517:00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及购买谈判文件付款凭证得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k01221@163.com)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

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报价人单位简称及报名包件。邮件主题为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响应供应商邮箱。

账户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号:158610010400838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营业部  

3.3递交资料时须准确填写参与本次报价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3.4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3.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2024517930(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达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电子版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存到U盘同纸质文件一起送达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刘先生,18560725237( 若需要邮寄,收件地址只支持顺丰邮寄)

4.2谈判时间:2024517930分

4.3谈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一楼开标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未出席谈判会议的报价人,视为认可谈判结果。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通达路4号

沈海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560725237

电子邮箱:lk012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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