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大派水库西储备用地项目等29个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疫木处理方案编制、采伐设计技术服务(NNZC2023-G3-030149-HDZB)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nzc2023-g3-030149-hdzb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现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雅丽0771-58851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大派水库西储备用地项目等29个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疫木处理方案编制、采伐设计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3-G3-030149-HDZB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大派水库西储备用地项目等29个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疫木处理方案编制、采伐设计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208.874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大派水库西储备用地项目等29个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疫木处理方案编制、采伐设计技术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提供编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所需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并将材料报送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提交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林地使用的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在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林木采伐设计及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疫木、古树处理设计技术服务费和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在取得林地使用的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存在林地未批先用或无使用林地指标等非供应商责任问题,完成时限相应顺延。(2)合同服务期: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如甲方要求合同日期延长,则合同期限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zfcg.gxzf.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TLo/NmP1u9ybxvrlmP2znw==&utm=site.site-PC-38919.1085-pc-wsg-guangxi-secondPage-front.1.e31376f056bf11eea07a8b498320ba56
3.网上查询地址
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hdzbgs.com/(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qingxiu.gov.cn(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梁现、0771-5826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号浩天花园综合楼1210-1212号房            
联系方式:谢雅丽、0771-5885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雅丽
电 话:  0771-588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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