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3)0456号
预算金额325.42万元
招标公司洛阳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尚艳利1369886226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民政局的委托,就洛阳殡仪馆扩建改造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殡仪馆扩建改造设计项目
2、招标编号:洛建招2023-36
3、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3)0456号
4、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采公开-2023-15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洛阳殡仪馆扩建改造项目位于洛阳市老城区洛浦街道办后洞社区,与洛阳市北邙公墓相邻,占地面积约135.79亩,总建筑面积约31798.9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殡仪楼改造、原有综合服务楼改造和新建业务服务楼、生命文化展厅、综合服务楼、守灵厅、遗体处置间、骨灰寄存楼等,同时配套相关火化冷藏设施、安防监控、智慧殡葬等设施设备,以及道路硬化、景观绿化、消防暖通等公用工程。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后续现场服务、配合工程交、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交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6、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3254200.00元,控制费率:1.42%。
注: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1、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5日;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3年08月15日9时05分(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七楼);
3、评标委员会名单:王崇艳、郭娜、王艳丽、刘玉瑞、殷钾辉(招标人代表)。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8月21日;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六、中标信息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于2023年08月22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信息如下:
中标人: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海员路88号大院1号首层(101-104)室
中标价:3250000.00元
中标设计费率:1.42%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韦奔、一级注册建筑师、2009440161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交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七、中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2019】3号)文收取,共计32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民政局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41号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0379-62233308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尚艳利
联系电话:13698862269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37963
 
2023年08月22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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