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江新区平昌新城A9地块安置房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90.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xq2024101422
预算金额90.39万元
招标联系人盛工0511-831790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海燕0511-85665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镇江新区平昌新城A9地块安置房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JXQ2024101422 项目名称 镇江新区平昌新城A9地块安置房开发项目
标段编号 ZJXQ2024101422001001 标段名称 平昌新城A9地块安置房开发项目结算造价争议部分造价咨询服务
平昌新城A9地块安置房开发项目结算造价争议部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一、江苏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平昌新城A9地块安置房开发项目结算造价争议部分造价咨询服务已经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发改投资发【2012】27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二、江苏嘉加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项目地点:镇江经开区平昌新城A9地块2. 项目规模:结算争议部分造价约1.43亿元3. 项目招标控制价:90.39万元4. 招标范围:结算争议部分造价的结算审核,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审核、?施工图纸落实情况审核、?工程量审核、?机械及材料量审核、?工程价款审核、?质量验收报告审核、支付审核、?实物资料审核?等。5. 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至出具项目审核报告止。其中资料齐全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审核工作。四、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结算争议部分造价的结算审核等。每位投标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原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9)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13)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要求提交:一、选择现金保证形式提交的:1.投标保证金需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000 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需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获取子账号”后随机生成的子账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户 名: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2.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3.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二、选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1.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80 万元。2.年度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中载明的保险期间应当涵盖投标有效期。3.投标人应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原件扫描件或电子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函凭证”章节。4.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在我市建筑工程项目投标中推行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镇建建管〔2023〕34 号)。三、选择银行保函形式提交1.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标书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 号)。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提交银行保函。? 四、选择保险、担保等形式提交的:注:勾选代表允许使用? 1.选择采用保险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标书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 号)。? 2.选择采用担保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标书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 号)。? 五、选择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 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镇政服【2023】45 号)。 注:勾选代表允许使用2、履约保证金:无七、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及定标方法(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48分,企业资信及实力32分,投标报价2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办法 分值
1 投标报价 (20分) 本项目控制价以1.43亿元为基数,核减率暂按20%考虑,按照《镇江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暂行)》(镇新办发[2020]2号 附件5)收费标准的70%计取。 投标报价在控制价的基础上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20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 20分
2 企业业绩 (12分)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复审的,每提供1个得2分,此项满分8分。(提供合同及复审审核报告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时间以出具的报告书时间为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司法鉴定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2分,此项满分4分(提供鉴定委托书及鉴定报告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时间以出具的报告书时间为准。)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12分
3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3分)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8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复审的得2分,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司法鉴定项目的得1分,满分3分。 注:①提供合同及复审审核报告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时间以出具的报告书时间为准。②提供鉴定委托书及鉴定报告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时间以出具的报告书时间为准。 3分
4 项目组织机构 (9分) (1)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年限为15年及以上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的加2分;此项满分5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分
(2)项目组成员配备要求: ①、项目组成员配备人数至少8人(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中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至少4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1人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至少4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2人的,得2分;满分2分。 ②、在满足①项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加1分,最多加2分。 说明:此处满足①项配备要求是指:项目组成员配备人数至少8人(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中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至少4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1人。项目组成员相互间不可以兼任。 注:以上项目组成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若属企业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分
5 企业荣誉 (3分) 2021年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表扬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荣誉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分
6 行业信用评价 (5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5A级得5分,4A级得3分,3A级得2分,2A级得1分,其余或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分
7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48分) (1)项目造价咨询整体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总体方案的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可靠性、先进性,结构完整性、表达清晰性及功能性等方面评分。方案思路清晰、定位准确、理解透彻、全面的得6-8分,方案思路基本清楚的得4-6分,方案一般的得2-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8分
(2)项目内部控制体系: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单位内部组织构成、工作流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内控体系的健全完整性、科学合理性,内部控制体系优秀得6-8分,合格得 4-6分,存在明显欠缺或内控体系重要内容未提供的得2-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8分
(3)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及关键过程分析: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的重点及难点的认识、关键过程分析、解决思路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评分。方案思路清晰、定位准确、理解透彻、全面的得7-10分,方案思路基本清楚的得3-6分,方案一般的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0分
(4)结算审核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结算审核类咨询服务工作方案针对性强、措施得当、专业高效、详细完整,方案存在亮点得8-10分,方案总体合格得5-7分,方案存在明显差错或疏漏的得2-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0分
(5)造价咨询服务廉洁风险防控措施: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科学有效性,以及是否措施得当,防控措施存在亮点得3分,防控措施总体合格得2 分,防控措施存在疏漏或不当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分
(6)保密措施: 投标人提供的保密措施,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分,较全面较完整、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2分,全面一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分
(7)管理制度评价: 考察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廉洁管理制度、回访制度、重大事项会审制度。针对提供的管理制度的全面性、完整性、规范性等内容,制度设立全面完整规范的得4-5分,略有欠缺的得2-3分,较为一般的得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分
(8)其他服务评价 投标人对拟投入的人员响应时间、驻场服务及有可能发生的司法鉴定(如施工单位对本次争议项的复核结果仍存在争议,而因此可能会提起的司法鉴定)的初步结果提供免费技术支持等服务作出承诺的得1分。 1分
评分细则说明:1.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人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相同的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实施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实施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二)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时间不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署合同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八、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0 月 31日00:00至2024年 11 月4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九、其他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24年10月31日00:00至2024年11月4日24:00 ;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3.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 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0511-88980539)5.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2 日9:30分。十、发布公告的媒介(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发布。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镇江市经开区通港路96号 物流大厦16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丁卯溪云路6号东郡华庭16栋108室联  系  人:   盛工                   联系人: 朱海燕电      话:  0511-83179010           电话:  0511-85665866  负责人 (电子签名):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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