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
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1、为响应“关于推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节约投标单位成本,是否可以增设:投标保函、保单类型中的担保公司保函?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做调整

 

2、请问经济标书中投标人信息: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实际工期可否填: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可以。

 

3、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承包人承包过单个工程合同额为人民币74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能证明业绩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上述规模的精装修工程项目。二标段(南塔)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承包人承包过单个工程合同额为人民币34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能证明业绩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上述规模的精装修工程项目。

问题1、请问施工总承包业绩包含精装修工程(精装修部分金额为人民币7400万元(含)以上或者3600万元(含)以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问题2、如果总包业绩包含精装修工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然而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均未体现精装修部分金额,请问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资料,证明精装修部分金额为人民币7400万元(含)以上或者3600万元(含)以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4、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是否可以使用包含精装修内容(规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总包业绩?

答:可以。

 

5、招标技术文件中《附表七:乙供设备材料及其组件技术响应及配置表》是否放入投标文件中,如需放入,应放入标书哪个部分,请明确;

答:放入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

 

6、《附表七:乙供设备材料及其组件技术响应及配置表》填写要求不明确。根据我方的理解为:①若响应招标技术文件中建议品牌,则只需填写响应情况“响应”及偏离情况“无偏离”,其他无需填写;②若选择建议品牌外同质量档次品牌材料,则需填写“投标单位实际配置说明”;③其中厨房龙头、台下厨盆及家用电器应将选定的品牌型号规格填写清楚;④家用电器应根据“电器清单AT-16”将每一类电器选用的品牌型号规格填入表格,请甲方明确是否为我方理解的填写方式,若不是,请将填写要求明确,或者提供一份填写示范;

答:理解正确。

 

7、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晰,无法对应主材,也无法对应相应图纸范围,影响报价,例如木地板、木饰面、石材,请明确主材编号,或对应图纸范围,如“011102001007 石材楼梯踏步”、“011102001013 木饰面楼地面”、“011102001004 木地板楼地面”、“011102001005 木地板楼地面”、“011102001041 卫生间门套石材底座”、“011102001045 乳胶漆墙面”、“011102001046 外墙涂料”、“011102001047 木饰面墙面”等。

答:主材编号详见物料清单及图纸标注。不同区域范围的物料清单均有分开,即户内精装修有对应的物料清单,会所装修有对应的物料清单,公共区域卫生间也有对应的物料清单。不同区域的图纸亦有分开。

 

8、根据各个分区物料书来看,户内卫生间、会所健身房更衣室及公共区域卫生间的洁具档次不同,但根据招标技术文件中品牌要求都为高档洁具,请甲方明确不同分区的材料品牌是否分档次;

答:户内所有物料品牌、档次需严格按物料书及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执行,会所健身房更衣室及公共区域卫生间所有材料需满足物料书款式及参数要求,未明确品牌档次物料按国产优质执行。

 

9、室内装饰用铝板材料品牌要求是否同招标技术文件中幕墙专业里对铝型材的要求,请甲方明确;

答:室内施工图中所用铝板需同幕墙招标技术文件材料选型一致。

 

10、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南塔22F为避难层,根据设计图纸方案,南塔22F为会所,请甲方明确设计方案;

答:22F避难层局部为会所,按设计图纸实施。

 

11、根据招标文件及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范围,公共区域走廊及电梯厅已装修好,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还未装修为毛坯状态,这部分后期是否会并入装修范围,请甲方明确;

答:南塔22层电梯厅及走廊为装修半成品状态,未完成项本次施工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公共区域走廊及电梯厅除部分楼层墙面原有甩项(木饰面、腻子、乳胶漆)其它已施工完成,原有甩项本次施工完成。

 

12、根据招标文件及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范围,公共区域卫生间为招标范围内,但招标清单缺失相关部分清单,请甲方明确;

答:2024-9-12已发招标文件修改公告中清单已更新,请自行下载。

 

13、根据清单中部分洁具及设备主材甲供,甲供材保管费应如何计取,请甲方明确;

答:甲供主材已到现场,可直接领取使用,无需计取保管费

 

14、若答疑回复清单修正较多,为保证报价准确性,恳请项目适当延期。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执行。

 

15、请问工程款支付方式是否为电汇支付?如不是请明确支付方式。

答:电汇支付。

 

16、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是否可以使用包含精装修内容(规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总包业绩?

答:可以。

 

17、工程量清单包含有户内加建钢结构,钢楼梯,现浇混凝土楼板,请提供该对应清单施工图清单。

答:上传交易中心的图纸中有相应内容,请自行下载。户内楼梯尺寸及面层做法详见精装修图纸钢结构部分,由中标单位深化,由设计单位及甲方确认后施工。

 

 

中冶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9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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