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1907030122
预算金额44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金阳新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1907030122-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浏阳市金阳新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190703012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金阳新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服务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 (一)综合现状分析 系统梳理金阳新城现状交通条件、资源环境、产业基础和用地现状,准确把握金阳新城现状发展存在的问题与瓶颈 ,着眼于中部地区、湖南省域、长沙市域等多维度视角,识别金阳新城的区域价值,判断其在大区域格局中的机遇与挑战。 (二)发展目标与定位 以金阳新城发展条件和发展契机为基础,借鉴国内外类似地区发展经验,从区域视角、人文视角和国际视角出发,为推动“宁长浏城镇发展带”与“湘赣边区域合作经济带”建设,促进长沙建设成国家中心城市、优化长沙城市空间格局,整体谋划金阳新城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核心功能。其中,重点加强对非省会功能外迁背景下的功能定位研究、核心区功能策划研究及总体规模论证研究。 (三)区域协调发展 统筹区域交通、产业、用地、功能和基础设施,统筹城市和乡村、园区和城区、生态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提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对如何发挥金阳新城在中部地区、长株潭城市群、临空经济区中的作用及所需的空间支撑,提出策略和建议,并引导区域产城融合布局、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四)产业发展规划 结合长沙非核心省会功能外迁的大背景,结合区域交通设施联动契机,结合金阳“三主二特”等现有产业发展基础,预判金阳新城产业发展的主导功能方向。结合先进案例,紧扣“人本”化导向,通过策划丰富功能体系,创造具有魅力的新金阳新城。 (五)空间发展规划 将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新空间模式落实到用地布局中,结合产业项目导向,提出合理的发展规模、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和开发规模等内容,并使空间布局结构与地区产业体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合理利用山水生态资源、历史与现代资源,提出整体风貌定位,提出城市概念性的风貌引导内容。 (六)综合交通规划 结合现状评价,识别交通系统核心问题和矛盾。统筹区域内外轨道交通体系、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公共交通体系和城乡交通体系,开展交通需求预测,针对性提出交通提升要求与布局安排。其中,加强对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融合的关注,并对城市轨道交通设置进行规划论证。 (七)城市支撑体系规划 结合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片区发展诉求,统筹安排给排水、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系统及公共设施规划,其中,加强对排水系统及人居范例新城内容的关注。 (八)生态保护 明确生态保护总体目标,突出片区生态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特色,提出生态保护和发展策略。统筹生态保护与城乡建设,提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基本原则、弹性规模和指导方案,明确生态保护的底线与目标。 (九)行动安排与实施建议 结合空间发展战略和功能业态,进行系列重大项目策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明确各时期的建设重点,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与建议。 1 4400000
 合计金额小写: 4400000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肆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浏阳市金阳新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总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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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000000

4000000

2

浏阳市金阳新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相关专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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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00000

400000

合计报价

44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0-10 —— 2020-10-10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付款人: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和浏阳高新区管委会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2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6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乙方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前 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元整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2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00,说明:乙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前 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付款人: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和浏阳高新区管委会,浏阳经开区管委会的支付比例为 66.67%,浏阳高新区管委会的支付比例为 33.33%,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四平支行(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141800217100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设计项目范围与规模

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为以黄花机场为核心的临空经济区,包括机场东侧金阳新城两区四镇、长沙县机场大道以东区域:西侧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沙经开区等相关区域。

规划设计范围为金阳新城“两区四镇”区域。长沙县机场大道以东区域、浏阳沙市镇、淳口镇等部分作为协同研究区域 。

项目规模: 384平方公里.

5.2.2、成果深度与内容:

(一)综合现状分析

系统梳理金阳新城现状交通条件、资源环境、产业基础和用地现状,准确把握金阳新城现状发展存在的问题与瓶颈,着眼于中部地区、湖南省域、长沙市域等多维度视角,识别金阳新城的区域价值,判断其在大区域格局中的机遇与挑战。

(二)发展目标与定位

以金阳新城发展条件和发展契机为基础,借鉴国内外类似地区发展经验,从区域视角、人文视角和国际视角出发,为推动“宁长浏城镇发展带”与“湘赣边区域合作经济带”建设,促进长沙建设成国家中心城市、优化长沙城市空间格局,整体谋划金阳新城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核心功能。其中,重点加强对非省会功能外迁背景下的功能定位研究、核心区功能策划研究及总体规模论证研究。

(三)区域协调发展

统筹区域交通、产业、用地、功能和基础设施,统筹城市和乡村、园区和城区、生态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提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对如何发挥金阳新城在中部地区、长株潭城市群、临空经济区中的作用及所需的空间支撑,提出策略和建议,并引导区域产城融合布局、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四)产业发展规划

结合长沙非核心省会功能外迁的大背景,结合区域交通设施联动契机,结合金阳三主二特等现有产业发展基础,预判金阳新城产业发展的主导功能方向 。结合先进案例,紧扣人本化导向,通过策划丰富功能体系,创造具有魅力的新金阳新城。

(五) 空间发展规划

将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新空间模式落实到用地布局中,结合产业项目导向,提出合理的发展规模、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和开发规模等内容,并使空间布局结构与地区产业体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合理利用山水生态资源、历史与现代资源,提出整体风貌定位,提出城市概念性的风貌引导内容。

(六) 综合交通规划

结合现状评价,识别交通系统核心问题和矛盾。统筹区域内外轨道交通体系、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公共交通体系和城乡交通体系,开展交通需求预测,针对性提出交通提升要求与布局安排。其中,加强对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融合的关注,并对城市轨道交通设置进行规划论证 。

(七)城市支撑体系规划

结合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片区发展诉求,统筹安排给排水、供水、供电、燃气等 市政系统及公共设施规划,其中,加强对排水系统及人居范例新城内容的关注。

(八)生态保护

明确生态保护总体目标,突出片区生态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特色,提出生态保护和发展策略。统筹生态保护与城乡建设,提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基本原则、弹性规模和指导方案,明确生态保护的底线与目标。

(九)行动安排与实施建议

结合空间发展战略和功能业态,进行系列重大项目策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明确各时期的建设重点,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与建议。

(十)成果要求及形式

规划成果须达到国土空间规划的深度要求,成果为研究报告及相关图纸,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区位分析图

(2)综合现状图

(3)区域协调规划图

(4)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图

(5)空间布局规划图

(6)空间管制规划图

(7)用地功能指引图

(8)对外交通规划图

(9)综合交通规划图

(10)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

(11)近期建设规划图

5.2.3、成果形式

中间成果汇报时提供:PPT打印小稿或说明书;

最终成果:说明书、图集 6 套,大图1套、文件光盘2 份。(委托方如需增加文本数量,设计方负责联系打印,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设计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踏勘阶段,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初步踏勘,本阶段共计15工作日,甲方应保证乙方顺利进场踏勘;

第二阶段:完成规划设计初步方案,提交委托方研讨及审查,审查形式为委托方联系组织召开的评审会。本阶段共计100工作日;

第三阶段:根据书面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成果。本阶段共计 30 工作日。

以上时间安排不包括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甲方回复意见的时间。

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甲方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如乙方因遇到不可控因素造成工作延迟,则其后的设计进度由双方协商确定安排。

5.3.2验收要求与标准

委托方负责按照前述时间节点的规定联系组织召开评审会或组织相应的技术审查,评审会或者相应技术审查阶段即为成果验收阶段。

设计方根据第三阶段评审会意见或相应技术审查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成果,即视为履行完本合同中设计方的全部义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基础资料及设计要求,若提交时间超过约定期限,乙方可相应分别延迟提交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甲方需对提供的基础资料负责,并做好现场服务工作。

(2)甲方应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规划方案评审、报批,在每阶段汇报讨论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出具书面意见。

(3)甲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如期支付规划设计费。

(4)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变更量超过15%)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要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原合同中有关条款,增付返工及新增规划设计内容的费用。如协商不成,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的设计内容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规划设计。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有关部门的汇报,负责提供所需的汇报资料。应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3)乙方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涉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各种成果资料,不得向其他单位提供和转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应达到第三条之要求,对于超出技术和资料掌握范围的研究内容,由乙方通过合作外包等方式来补充,外包合作内容应为非技术核心工作,不得外包最终成果,外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规划或设计资质和技术能力。

(5)乙方对规划设计成果中的遗漏、差错应负责进行修改或补充,同时要根据甲方按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拟定的修改意见书进行修改(修改仅仅针对本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内容范围内的内容)。如超出本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内容,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就超出范围的修改内容的完成时间、新增费用等作出规定。

(6)合同履约期间,专家评审会、方案审查会、研讨会等所产生的会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7.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预付的所有款项以及利息损失外,应赔偿甲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退回有关资料。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延期或中止,甲方应出具书面说明,责任由甲方承担,并与乙方协商处理办法。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合格的设计图纸、文件。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核减该项目应收规划设计费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

(4)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因乙方原因造成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侵权,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中某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对方秘密泄露的,被侵权方有权依法向侵权方索赔。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在合同约定期内因各种原因未能如期履行完毕,双方应友好协商另行约定合同有效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对本合同的修改与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各存二份,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和高新区管委会各存一份。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白沙路27号 地址: 国康路38号4幢同济规划大厦10-15层
法定代理人: 寻文 法定代理人: 周俭
委托代理人: 陈婷婷 委托代理人: 郝辰杰
电话: 0731-83608001 电话: 021-65982093
传真: 0731-83608001 传真: 021-65982100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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