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G205江北快速化通道科技兴安示范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4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dl(2023)-2003-9
预算金额142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唐科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安滔025-8361302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京市G205江北快速化通道科技兴安示范路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DL(2023)-2003-9
项目名称:南京市G205江北快速化通道科技兴安示范路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42万元。最高限价为14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以G205江北快速化通道(K1286+686~K1311+056)为示范工程实施路段,通过建设车辆超高预警系统、水位监测预警系统、高反光附着式轮廓标等,结合道路既有交通安全监测相关设备,提升公路交通运行安全水平。
履约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2-6项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3月-2023年8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3号御湖国际B栋1405室)。
(三)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包括:
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 1份(提供word版和投标文件的扫描件PDF版,U盘或光盘形式)。
(二)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申请人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申请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四)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登录入口界面,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
(2)在“供应商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五)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京市双拜巷169号
联系人:唐科
电话:025-8319463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F
联系人:谢安滔
电话:025-83613027
南京市G205江北快速化通道科技兴安示范路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DL(2023)-2003-9
项目名称:南京市G205江北快速化通道科技兴安示范路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42万元。最高限价为14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以G205江北快速化通道(K1286+686~K1311+056)为示范工程实施路段,通过建设车辆超高预警系统、水位监测预警系统、高反光附着式轮廓标等,结合道路既有交通安全监测相关设备,提升公路交通运行安全水平。
履约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2-6项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3月-2023年8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3号御湖国际B栋1405室)。
(三)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包括:
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 1份(提供word版和投标文件的扫描件PDF版,U盘或光盘形式)。
(二)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申请人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申请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四)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登录入口界面,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
(2)在“供应商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五)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京市双拜巷169号
联系人:唐科
电话:025-8319463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F
联系人:谢安滔
电话:025-8361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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