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单价(元)
1
速印
16k环保纸单
面
0.07
2
16k环保纸双
3
8k环保纸单
0.08
4
8k环保纸双
5
复印
A4 70g复印纸单
0.14
6
A4 70g复印纸双
0.25
7
A3 70g复印纸单
0.20
8
A3 70g复印纸双
0.40
9
输出
10
11
打印录入排版
0.01
12
封面
A3 封面凤尾纸单
1.00
1、采购人安排1个文印室,中标人应指定1名业务工作人员,与采购人对接进行设计及制作的全过程服务工作,并提供此名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及在投标单位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在项目全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2、人员要求:工作人员熟练word、excel排版,熟悉政府机关公文排版格式,且每分钟打字速度不低于120字/分钟。服务期间,中标人指派的工作人员须接受采购人考勤。
3、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投标单位应该有专职技术员服务于文印室和租赁的设备,并接受采购人的考勤。
4、工作要求:按送印部门或送印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原则上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5、机器故障修理要求:中标人需承诺本次服务内所配备的设备如出故障,2小时内必须修复好。
6、运输要求:要求中标人配备能够正常使用的设备运到采购人处,运输过程中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加班费和保险费等都由中标人负责。
7、采购人不提供食宿,由中标人自理。
8、若中标人人员变动或不足、设备不达标、服务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资料泄密等,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9、在服务期间所有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采购人提供文印场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具体收取办法在合同中约定。
付款人: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按实结算。
乙方凭甲方人员签证计算数量(每周/月/季度)按量结算,甲方在结算后( )工作日内付款,乙方开具合法等额发票。
确保各种装订需求,做到文印材料美观、大方、清晰、精致。
1、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相关文印工作,并及时交送到甲方签字认可。
任何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合同均属于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关和违约责任。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