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文印定点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303030002-1 采购人(全称):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湘达诚图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文印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303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采购标的最高限价1800000元。 折后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4-15 —— 2024-04-14 3.2 履行地点: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文印服务,将成品运送安装至指定地点。 2、依据甲方经办人所提供审批通过的文印申请单实施文印,建立工作台账进行服务登记,由甲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文印服务,按月对账,台账经双方签字确定无误后,根据实际供货量和成交单价凭发票结算。 4.2 收款账户: 浦发银行井湾子支行(长沙湘达诚图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6609007880180000075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服务要求 1.甲方提供1间文印室,乙方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为8:00——18:00,节假日按甲方要求上班,如须临时加班,文印人员15分钟内必须到达。 2.人员要求:固定2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设计人员驻场,负责制作文印版面,宣传设计)在甲方安排的文印室上班,文印工作人员须熟练文印资料的格式、打印及排版。重要专项工作安排专人对接版面设计及安装工作;配送及安装人员各1名,重要活动期间增加人员加班加点设计、制作及安装;夜班或节假日根据甲方要求加班,按时、按量完成甲方的要求,不得随意调动相关人员。 3.设备要求: (1)乙方须运至甲方文印室内的设备数量及要求如下:1台计算机;1台复印机;1台生产型复印机;1台速印机。机器设备出现故障,须在20分钟内解决,如因此影响甲方文印工作,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重大紧急会议,乙方须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操作人员。 (2)乙方须具备完成提供标的服务内容的相关设备。 4.工作人员要求:驻点服务人员具备文印设计、制作相关专业能力。每位工作人员须熟悉各类广告制作和安装流程,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专业的平面设计(设计须提供2-3个效果图,做到甲方满意为止),并按甲方要求上门送样,所有制作物料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制作、安装到位,且不得延误。 5.如因乙方的失误造成制作品有误,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并重新按甲方要求制作,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且必须确保当日(或与甲方协商交货时间)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6.材料要求: (1)本项目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应能适应长沙市的气候条件。 (2)本项目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应能适应耐高温、防潮湿、抗震动、耐寒冻等恶劣环境。 (3)本项目所使用的各种广告材料应满足防火、防潮和防水的要求。 广告材料满足温/湿度环境条件表
7.每次制作均含设计、制作、配送、税费、安装等所有费用。乙方需在文印室张贴文印服务单价及特殊情况下附加人工费价目公示表。 8.乙方须对所提供的服务严格保密,不得将服务事项透露给无关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9.如乙方未按相关要求履行相关服务,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一切损失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2.2产品要求 1.内容无误,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页码正确,尺寸划一,装订整齐,包装结实,标签准确。印刷图片清晰、色彩鲜艳、文字正确、无污损,打包紧凑。其所用纸张、油墨等原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制订公布的标准。 2.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文印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每出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出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采购。对不良影响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对乙方按季度进行考核,按年度进行验收,按照合同标的服务内容、质量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甲方设置公开投诉渠道和服务满意度测评,乙方被投诉且无有效整改或者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连续两次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对乙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乙方修改、重做,直至甲方验收合格。 3.对于验收合格后的服务成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2.对于服务需求不明确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明确具体服务需求。 3.乙方应勤勉尽职地为甲方提供服务,并尽最大努力为满足甲方对乙方的专业服务需求。 4.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按照甲方要求的形式、数量提交服务成果。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完成。 6.如乙方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而保管甲方交付的艺术品。保管期间,乙方应谨慎尽职,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均需确保艺术品的安全,不遭受损害。 7.乙方应做到合法用工,与工作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劳务关系,负责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购买。乙方与其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8.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工作人员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与保护设施,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场地内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乙方在甲方场馆内提供服务的,应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服务过程中如造成甲方场所及设施损坏、工作人员人身伤害或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甲乙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都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除经甲方认可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交付日期每延长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按日收取乙方延迟服务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30%,逾期超过七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回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违约金或者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5‰按日支付违约金(以孰高者为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承担的;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不按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工作例会。 4.如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成果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乙方除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之外,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30%支付违约金。 5.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陈述或保证,导致甲方自身遭受损失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或遭受监管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进行处理并妥善解决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罚款、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和解金、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合理开支),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6.甲方有权自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中径行扣除各种索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对服务质量要求和详细报价的报价说明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不可分割。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履行各自权利义务或双方协议终止时失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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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文印服务保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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