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峰号”挖泥船
金额
27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10000d012102400002
预算金额27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开峰号”挖泥船

挂牌日期:2022-06-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S110000D012102400002
项目名称 “开峰号”挖泥船
资产类别 设备
转让方名称 长航集团武汉青山船厂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青山区
挂牌价格 279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2-06-03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交船地点由转让方选择。转让方在船舶到达交船地点且船舶具备交船条件后,向受让方出具备妥交船通知书。自转让方出具备妥交船通知书后三天内受让方接船,若受让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接船的,转让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已经收取的款项及其利息归转让方所有。若已经收取的款项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及所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转让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3.本次转让标的不包括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润滑油。交接时,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润滑油应由受让方接收,交易双方对船上剩油进行现场测量,油价按照转让方提供的最后一次加油发票上记载的实际加油单价计算;受让方应在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船舶交接备忘录及船舶实际交付之前一次性将剩余油款付清、未经使用的润滑油款等款项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账号,转让方提供发票。 4. 本项目标的物成交后需按照交通运输部《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船舶交易鉴证手续,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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