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南站新城金家坝置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秩序维护员及保洁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hgc20240013s
预算金额248万元
招标联系人管利荣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雪芬0512-630927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4
公告正文
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南站新城金家坝置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秩序维护员及保洁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FHGC20240013S
二、项目名称:秩序维护员及保洁服务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肆拾捌万元整(小写:2480000.00元)
四、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采购单位拟采购约50人,涵盖秩序维护、保洁、农贸市场检测、门卫等岗位(人员配置明细详见采购内容)。服务地点位于:金鼎楼、农贸市场、机关食堂、公寓楼、杨文头村幼儿园、固废、运通厂、苏州南站新城管理办公楼。
(二)服务地点:苏州南站新城管理办公室办公楼、机关食堂、农贸市场、公寓楼。
(三)服务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上签订的为准)。
在年度预算有保障,此项目服务内容不变且中标方达到采购方要求(一年内考核月平均分90分(含)以上)的前提下,可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可通过一年一续的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2年。无论是否续签,采购方都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中标方。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磋商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各磋商响应单位必须持以下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需现场核查)。
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报名时备查。
3.报名及磋商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松陵镇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2号地铁口背后往南5米)二楼北侧
4.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售价: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六、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年1月24日10:00~10:30(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4年1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芦墟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税务大楼)1103室
5.接收人: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必须在上述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宜:
1.采购单位:苏州南站新城金家坝置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利荣联系电话:0512-88983016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金家坝金鼎西路3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雪芬联系电话:0512-63092799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吴江汽车客运站北侧二楼(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
八、成交服务费:
1.1.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含)-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本项目招标在年度预算有保障,双方自愿在此项目服务内容不变且中标方达到采购方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一年一续的方式签订合同,但期限总长不超过2年。第二年续签的,成交单位需在代理公司领取续签合同时支付合同续签代理服务费(与第一年服务费一致)。
九、磋商保证金:无,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响应)承诺书。
十、现场踏勘:
磋商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磋商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十一、本磋商采购文件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招投标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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