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周至县人民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及常规财务收支项目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华春(2024)hcdz0385
预算金额17.8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海峰029-8510229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雪智153536357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周至县人民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及常规财务收支项目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华春(2024)HCDZ038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周至县人民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及常规财务收支项目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8万元,招标人为周至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周至县人民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及常规财务收支项目审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周至县人民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及常规财务收支项目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周至县人民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及常规财务收支项目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 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1.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附到资格 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委托 授权书原件、②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 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1.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 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 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 1.5、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以 税款所属时间为准),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1.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磋商小组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01周至县人民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及常规财务收支项目审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2024年度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2)具备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09 时00分到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陕西省西安市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户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日 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不含周六周日);本项目须现场报名,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户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户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周至县人民医院监察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至县人民医院 地 址:周至县二曲街道工业路中段 联系人:徐海峰 电 话:029-85102296 电子邮件:115755102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B-1701 联系人: 苏雪智 电 话:15353635722 电子邮件: 114097269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唇乙互®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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