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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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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杨137658598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2—106 公告附件20220823.docx

关于公开遴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

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合理用药需求,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购药服务,根据《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遴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和职工医保门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精神,遵循“合理布局、利于监管、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受纳雍县医疗保障局委托,拟在纳雍县中心城区遴选1家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殊疾病定点零售药店(以下分别简称“双通道”药店和“职工医保门特”药店)。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申请药店必须是毕节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且与县(或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满3年(含3年)以上。

(二)申请药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管理、医保管理财务管理、外配处方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冷链储存管理等基本制度,能够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医保基金安全。

(三)申请药店必须至少配备1名驻店执业药师及3名其它营业人员,药店负责人及营业人员熟悉医保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基本操作。

(四)申请药店处在纳雍县(或市、区)主城区交通条件便捷、居住人口集中、位置相对居中地段,使用面积在80(含80)平方米以上,配备符合药品储存、销售、陈列等要求的有效调节及监测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店内环境卫生整洁、功能分区合理、服务流程规范、标识清楚醒目,设备设施无障碍,且从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经营场所房屋使用权时间不少于5年。

(五)申报药店具备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接入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和药店监管平台并能确保正常运行,同时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在系统中设置各经营流程的质量控制功能,正确反映规定药品“进、销、存”情况,满足药品追溯要求。

(六)申请药店管理服务经验丰富、信誉良好,严格执行各级医保、药品管理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受过医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及被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以上的处理,无正在接受调查未有结论的事项。

(七)申请药店属于单体药店的,其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且纳税情况良好;属于连锁药店的,其公司(指申报药店的上一级公司,属同一法人,使用同一《药品经营许可证》,下同)注册资金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且纳税情况良好。  

(八)申报药店承诺同意销售国家谈判药品,且零售价格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价格(即国家公布的最新医保支付标准);在规定时限内达到相关建设标准,规定范围的药品配备率达到80%以上,能够提供县(或市、区)域内送药上门服务;能够为使用国谈药品、职工医保门特参保患者建立购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规范管理,并随时接受医保部门的检查。

(九)申请药店依法与全体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为全体人员依法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员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不符合以上条件中任意一项条件的不能参加遴选。

二、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请。纳雍县(或市、区)中心城区具备上述全部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按相关要求填写申请表、报名承诺书、评分表,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其中,连锁药店由上一级公司统一申请参加遴选,申请数量根据该公司在城区范围内的药店总数确定:1-10间的申请数量不超过1间,11-20间的申请数量不超过2间,21间及以上的申请数量不超过3间。

(二)组织评估。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抽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5-7人),严格按照遴选评分标准,对照药店书面申报资料进行现场核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评估,对实际情况与申报材料不符的,取消遴选资格。经评估,取得分靠前的3家药店拟作为预选对象(不足3家的全部纳入)。

(三)公示结果。对拟作为预选对象的定点零售药店,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因投诉举报,经查实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影响纳入问题的,取消其预选资格。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纳入的,取得分第一的药店拟作为纳雍县(或市、区)双通道“职工医保门特”定点零售药店(以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四)建设验收。对拟作为纳雍县(或市、区)双通道“职工医保门特”的定点零售药店,自确定之日起给予3个月建设期,严格按相关建设标准要求完成建设,在建设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区)医保中心申请验收。县(或市、区)医保中心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验收工作。

(五)签订协议。经验收合格的定点零售药店由县(或市、区)医保中心组织协商谈判,双方就定点管理相关责权义务达成一致意见后,统一签订以双通道“职工医保门特”服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医保服务补充协议。进入预选名单的其他定点零售药店,今后优先作为纳雍县双通道“职工医保门特”资格替补药店。

、申报方式

(一)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99日法定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申请地点: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桂园毕节1号15栋1单元601)。  

(三)申请方式:由申报药店指定专人(连锁药店由上一级公司统一指定)携带相关材料到申报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后,不得自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申请材料。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付杨,电话13765859888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齐全。申报药店需带齐以下纸质资料:

1.《纳雍县公开遴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和“职工医保门特”药店申请表》。

2.《纳雍县公开遴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和“职工医保门特”药店遴选报名承诺书》。

3.《纳雍县公开遴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和“职工医保门特”药店遴选评分标准表》及所对应的相关佐证资料。

(二)格式规范

1.申请材料按《纳雍县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和“职工医保门特”药店遴选评分标准表》的顺序装订成册(A3纸规格),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包装。材料需一式9份(申报药店属于同一公司的,共同部分的材料由公司提供一式9份)。

2.所有提交的资料要做到目录索引与页面一一对应。

3.申请药店先在《纳雍县遴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和“职工医保门特”药店评分表》进行自评,各评分项目的说明需对应相应的页面材料。

(三)其他要求

申报药店须如实按照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资料必须真实、合法,且尽量详实以便评估。在遴选过程中,有任何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捌仟元整由定点零售药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1.纳雍县公开遴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和“职工医保门特”药店申请表

2.纳雍县公开遴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职工医保门特”药店报名承诺书

3.纳雍县公开遴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职工医保门特”药店评分表

4.纳雍县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职工医保门特”药店建设验收表

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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