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国道八卦洲枢纽至瓜埠枢纽段 工程勘察设计项目G104-SJ-1标段 招标公告
E2023020651002892310228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a、营业执照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工作的各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须含:特大桥梁、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资质(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须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行业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c、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测)工作的各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勘察资质。
3.2 企业业绩要求:
(若以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工作的各方) a、2013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级及以上标准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b、投标人完成过主跨不小于400米的斜拉桥勘察设计项目或主跨不小于500米的悬索桥勘察设计项目。
3.3 企业信誉要求:
(若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企业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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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正高级技术职称,并担任过主跨不小于400米的斜拉桥勘察设计项目或主跨不小于500米的悬索桥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6 其他要求:
- 接受
- 不接受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9.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2本次招标的104国道八卦洲枢纽至瓜埠枢纽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G104-SJ-1标段、104国道八卦洲枢纽至瓜埠枢纽段工程设计咨询项目G104-SJZX-1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最多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9.3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9.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6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99375223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