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用影像胶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j2024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汤浩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晓梅0431-818055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用影像胶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J2024003
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用影像胶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需求
1
医用影像胶片
1批
规格1:14×17英寸(35×43cm),
规格2:8×10英寸(20×25cm)等,详见第二篇《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供货质量保证协议》,如在供货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达到采购人的实质要求或提供的医用影像胶片未能达到国家现行相关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协议。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企业年检合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用影像胶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用影像胶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J2024003
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用影像胶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超出预算及最高限价不予接受
1
医用影像胶片
1批
规格1:14×17英寸(35×43cm)
人民币9.00元/片
规格2:8×10英寸(20×25cm)
人民币6.00元/片
备注:最高限价包含与医用影像胶片配套使用的3台自助取片机和1台医用图像打印机的价格,即成交供应商在按成交价格提供医用影像胶片的同时,须将与成交的医用影像胶片相配套的3台自助取片机和1台医用图像打印机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设备使用费。待合同履行完毕或因其他因素解除合同关系后,采购人将3台自助取片机和1台医用图像打印机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需求
1
医用影像胶片
1批
规格1:14×17英寸(35×43cm),
规格2:8×10英寸(20×25cm)等,详见第二篇《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2年,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供货质量保证协议》,如在供货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达到采购人的实质要求或提供的医用影像胶片未能达到国家现行相关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9日,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企业年检合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人民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728号        
联系方式:汤浩、15506002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            
联系方式:徐晓梅 0431-81805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梅
电 话:  0431-818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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