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9年教室多媒体无线扩声设备及图书储存数据库扩容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201201906805
预算金额169.6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中医药大学
招标联系人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荣028-61375575
中标公司四川众志宏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万星高祺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9年教室多媒体无线扩声设备及图书储存数据库扩容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9年教室多媒体无线扩声设备及图书储存数据库扩容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20120190680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域 | 省本级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23 17:52 | ||
采购人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2 | ||
采购结果总金额 | 第一包:513400元 第二包:1166000元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各包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下浮20%收取(计费基数以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准)。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元) | 第一包:6360元 第二包;13461元 | ||
定标日期 | 2019-07-23 | ||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报价 | 第一包:中标供应商名称:成都万星高祺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1号鸿禧花园B2-902;中标金额:513400元。第二包:中标供应商名称:四川众志宏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成都高新区天益街38号3栋;中标金额:1166000元。 | ||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毛移峰(评标小组组长)、宋清安、罗光明、岑学军、李阳倩(第一包采购人代表)、刘川(第二包采购人代表)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8-61800726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唐荣;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5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联系人:唐荣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52 | ||
采购公告链接 |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9年教室多媒体无线扩声设备及图书储存数据库扩容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评审情况 | 评审情况记录表+评标报告+文件.rar |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696000元;第一包人民币53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1166000元;备案编号:SCZC304917_20190097、SCZC304917_20190116。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3190。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28日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万方仪;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1。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有多项(第一包),其中部分产品有:1.数字红外无线系统控制盒,规格型号:TES-5600BX2,数量:151个,单价:1440元;2.数字红外接收器,规格型号:TES-5600RN,数量:151个,单价:500元。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有多项(第二包):其中部分产品有:1.磁盘阵列扩容,规格型号:HPE 3PAR7400,数量:1个,单价:940000元;2.万兆汇聚核心数据交换系统,规格型号:H3C S6520X-30HC-EI,数量:1台,单价:120000元。十、履约时间:第一包: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第二包: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2.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4.送交货物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5.投标产品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等相关要求。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各包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各包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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