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歙县段(一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程先生0559-6750265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59-52920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歙县段(一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行审﹝2022﹞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歙县望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歙县望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歙县段(一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HJSGC2023G055
2.3建设地点:歙县郑村镇
2.4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望江山至丰乐河区域歙县片),项目总投资约2亿,主要包括以区域内生态防护、水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保护为主,构建望江山水库周边生态防护系统,保护其上游水生态环境,共计691.6亩;水生态流量保障主要通过场地平整(整治土石方量约4万方)、植被恢复、水系修复等生态技术手段修复里光山、望江山内村落周边区域(含养殖搬迁区域),保护1-10号沟上游水源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净化空气、强化生态修复与水源保护,共计8202亩;生态净化主要以构建农田周边氮磷拦截系统,包括建设生态植草沟、区域流域水系氮磷拦截、强化型人工湿地等,拦截区域内及上游污染源,共计2110.4亩;生态修复主要以丰乐河沿线生态缓冲带建设为主,建立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末端净化系统,主要对原有自然生态体系的恢复,隔离人为活动对丰乐河水质水量的影响,共计670.6亩;项目区农村及城市周边设置近郊雨水净化体系,主要以建设雨水渗滤沟、绿地雨水滞留区域、下凹式湿地拦截净化初期雨水,共计约1693亩。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环评、林业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清单编制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设计相关服务等。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各阶段成果保证能通过各有关部门及专家的评审,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2.9招标控制价:300万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否
2.11项目性质:工程设计服务类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或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专业人员担任;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④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⑤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协议需要双方盖章,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⑥本招标公告3.3信用要求联合体双方均不得违背。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
账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
账号:520854971481000002003080;
②采取支票、本票、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件,收款人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③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保险保函)方式的,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
http://ggzy.huangshan.gov.cn/002/002004/20200318/15b15a54-d8e8-4063-aa22-d2ba4c00bd91.html )
④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
5.4注意事项
5.4.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5.4.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4.4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2.1√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歙县望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歙县郑村镇、歙县歙州大道西68号 地 址:歙县徽城镇和泰国际城21幢1016号
联 系 人:程先生、潘先生 联 系人:王工
电 话:0559-6750265、0559-6512538 电 话:0559-5292012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10 监督
监督部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0559-6512729
2023年06月06日
本招标项目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歙县段(一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行审﹝2022﹞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歙县望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歙县望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歙县段(一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HJSGC2023G055
2.3建设地点:歙县郑村镇
2.4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望江山至丰乐河区域歙县片),项目总投资约2亿,主要包括以区域内生态防护、水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保护为主,构建望江山水库周边生态防护系统,保护其上游水生态环境,共计691.6亩;水生态流量保障主要通过场地平整(整治土石方量约4万方)、植被恢复、水系修复等生态技术手段修复里光山、望江山内村落周边区域(含养殖搬迁区域),保护1-10号沟上游水源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净化空气、强化生态修复与水源保护,共计8202亩;生态净化主要以构建农田周边氮磷拦截系统,包括建设生态植草沟、区域流域水系氮磷拦截、强化型人工湿地等,拦截区域内及上游污染源,共计2110.4亩;生态修复主要以丰乐河沿线生态缓冲带建设为主,建立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末端净化系统,主要对原有自然生态体系的恢复,隔离人为活动对丰乐河水质水量的影响,共计670.6亩;项目区农村及城市周边设置近郊雨水净化体系,主要以建设雨水渗滤沟、绿地雨水滞留区域、下凹式湿地拦截净化初期雨水,共计约1693亩。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环评、林业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清单编制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设计相关服务等。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各阶段成果保证能通过各有关部门及专家的评审,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2.9招标控制价:300万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否
2.11项目性质:工程设计服务类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或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专业人员担任;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④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⑤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协议需要双方盖章,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⑥本招标公告3.3信用要求联合体双方均不得违背。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
账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
账号:520854971481000002003080;
②采取支票、本票、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件,收款人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③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保险保函)方式的,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
http://ggzy.huangshan.gov.cn/002/002004/20200318/15b15a54-d8e8-4063-aa22-d2ba4c00bd91.html )
④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
5.4注意事项
5.4.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5.4.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4.4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2.1√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歙县望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歙县郑村镇、歙县歙州大道西68号 地 址:歙县徽城镇和泰国际城21幢1016号
联 系 人:程先生、潘先生 联 系人:王工
电 话:0559-6750265、0559-6512538 电 话:0559-5292012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10 监督
监督部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0559-6512729
2023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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