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山县交通运输局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第二批)储备库公开竞争择优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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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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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屏山县交通运输局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第二批)储备库公开竞争择优招标公告 屏山县交通运输局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第二批)储备库公开竞争择优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屏山县交通运输局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第二批)储备库(项目名称)已由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屏府办发〔2020〕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屏山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进行招标入库。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屏府办发〔2020〕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þ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屏山县交通运输局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第二批)储备库。2.2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工作内容根据项目情况待定。2.3建库范围及入库数量:本项目设3个包组,分别为包1:勘察设计单位储备库,包2:监理单位储备库,包3:施工单位储备库。包1(勘察设计单位储备库)预入库5家,根据评分细则,综合得分排前5名的供应商进入单位储备库。包2(监理单位储备库)预入库5家,根据评分细则,综合得分排前5名的供应商进入单位储备库。包3(施工单位储备库)预入库10家。根据评分细则,综合得分排前10名的供应商进入单位储备库。2.4入库期限: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1(勘察设计单位储备库):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可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包2(监理单位储备库):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包3(施工单位储备库):供应商应具备具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除包1(勘察设计单位储备库)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具有多个资质的仅能对上述1个包进行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文件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4.2获取文件的方式:在屏山县人民政府官网(***.*****.***/)获取,获取同时请将所需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本项目负责人邮箱并备注好公司全称及对应入库包组名称,QQ邮箱:yang.liuzh***.*****.***联系电话:李先生0831-5880820),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7:00。开标时请务必将获取文件时所需资料原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否则不予接收响应文件。4.3获取文件时所需报名资料:①严格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三、授权委托书”内容提供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请勾选包号)。4.4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5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资料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获取文件费用:无,免费网上自行下载。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屏山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屏山县公路养护应急中心)3楼大会议室。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宜宾市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联系人:李先生邮编:645350电话:0831-5880820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邮编:/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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