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科教新城】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2022年河道疏浚工程测绘招标公告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志兴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思雨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10
公告正文

1.1本招标项目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2022年河道疏浚工程已经由太仓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区镇财政拨款,代理人为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2022年河道疏浚工程测绘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太仓市科教新城

2.2招标类型:测绘服务

2.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400万元

2.4测绘服务期:大于等于90天

2.5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6月,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测绘单位在收到发包人的任务书后3个日历天(或按任务书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向发包人提交测绘报告,测绘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和范围。

3.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2022年河道疏浚工程测绘。

3.2招标范围: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2022年河道疏浚工程测绘,包括且不限于水利、市政等工程的测绘工作,具体为1:500地形测量、土方测量、竣工测绘、放点等(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3.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3投标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4.1.3.1具有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至少包括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等等。非太仓的测绘资质单位(含在太注册的分支机构)在太从事测绘业务前应按《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江苏省测绘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相关规定持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等材料,向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测绘资质备案。

4.1.3.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1.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无

4.3 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3.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3.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3.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3.5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3.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只接受网络报名。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将加盖公章的确认投标通知书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招标文件交费证明资料于2022年6月3日17 时前将上述资料上传至指定邮箱:1014995908@qq.com,邮件以“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2022年河道疏浚工程测绘+单位名称”命名,招标代理收到上述资料确认无误后回复招标文件。逾期不予接受报名,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的费用为300元/份,售后不退。(资料费以公对公转账形式,转账账号:89120154740003103,开户行:浦发银行太仓支行,名称: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太仓和信分公司)。

5.2疫情防控期间请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乡镇公告(网址:http://www.szzyjy.com.cn:8086/tcsfzx/033006/tcCity_jyxx.html)中有关该工程招标答疑内容、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等。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疫情期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公告和投标人投标资料的收发件邮箱)。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0日12时00分前,12时0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疫情期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公告和投标人投标资料的收发件邮箱)。

6.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只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以PDF的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指定的邮箱(1014995908@qq.com)并与招标代理联系确认。

6.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6.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6.5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3时30分,请各投标单位届时自行观看直播。(开标形式如有变化,以平台公告和邮箱通知为准。)

7 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7.1 入围方式: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购方式。当投标单位超过9家时,在不对投标文件进行唱标的情况下先进行入围抽签,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9家单位入围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中标号抽签(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9家,则不再补足);投标单位为3-9家全部入围,不满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2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按投标人在指定邮箱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为该单位抽签序号,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号码,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则为中标候选人。一个标段只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不设其他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主要条款

8.1合同形式:本项目为固定下浮率,按实结算合同,暂估合同价6万元,若最终测绘服务费结算超过6万元的按6万元结算支付,请投标单位注意投标风险。

8.2投标报价:工程测绘费按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下浮25%计算。投标报价为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劳务、材料、设备、机械进退场、管理、维护、利润、税金、风险费、保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含踏勘现场并自费一切费用。投标人如响应的,则按“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下浮25%计算实际工程测绘费(暂估合同价6万元,若最终测绘服务费结算超过6万元的按6万元结算支付)”进行报价。

8.3结算和付款方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测绘人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提交工程量明细单,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作为测绘服务费结算依据。测绘服务工作量经双方确定且测绘方向委托方递交全部成果报告后40日内,委托方经考核后一次性付清建设项目测绘服务费。本项目若最终测绘服务费结算超过6万元的按6万元结算支付。

8.4质量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完成勘察(测)工作。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的规范、标准颁布实施,承包人应按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8.5 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健雄路20号11号楼

联系人:陈志兴

电话:0512-53402322

9.2 招标代理: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上海西路72号

联系人:丁思雨

电话:13814592960

10其他说明

10.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作无效标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其它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定标准按招投标相关法规执行。

10.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包含但不仅限于填报、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等);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

10.1.2投资资料中所有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按原件尺寸复印或扫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章或原件盖章扫描件),若出现扫描件无法正常分辨的,评委会将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10.2投标资料格式请参照附件,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有投标资料进行审核,并保留招标公告的解释权。

10.3 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10.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采用视频直播(微信直播或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会收到本次开标会议群的二维码,请自行扫码进群,通过视频收看和参与开标过程,开标结果关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交易信息。

10.5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10.6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加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及本级预算单位、下属国资公司、社区(居委会)和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获得报名资格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的;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的;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不提供履约担保的。

10.7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

10.8本公告发布日期:2022-6-1 至2022-6-3

附件:确认投标通知书

确认投标通知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知悉并仔细研究了你方年月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交易信息-乡镇公告上发出的(工程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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