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市众发建材厂院内危险废物储罐区中标公告
金额
22.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19zfcgz2791
预算金额22.5万元
招标公司蚌埠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环保局
招标联系人崔乐云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任福军0552-2079638
中标公司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2.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蚌埠市众发建材厂院内危险废物储罐区环境损害评估
2、项目编号: BB2019ZFCGZ2791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需求
4、合同履行日期:按合同约定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22.5万
7、采购公告日期:2019年6月28日
8、开标日期:2019年7月19日9:00
9、评审委员会名单:曹孝斌(组长)孟庆杰、刘献忠、邓传平、娄云
10、招标单位名称:蚌埠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环保局,地址:蚌埠市经开区,招标单位联系人:崔乐云,联系电话:18505520217
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项目负责人:任福军,联系电话:0552-2079638
12、公告期限: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2日
13、中标人:
名称: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地址:江苏省,中标金额: 22.3 万
质量:/ ,业绩:2016年9 月,江心沙农场非法倾倒垃圾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合同价: 36.6万元,2016年12 月,长江太仓段垃圾倾倒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及有毒有害物质调查报告, 合同价:90万元,2017年3月,南京造币厂火灾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 合同价:75万 ,2017年6月,南京特种油厂污染事件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合同价:78万元 ,2017年8月, 海门天尼公司废水处理污泥污染环境案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 合同价:30万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综合评标法得分:115.6分,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联系电话:0552-2074901。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193956747@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蚌埠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环保局
2019年7月19日
1、项目名称: 蚌埠市众发建材厂院内危险废物储罐区环境损害评估
2、项目编号: BB2019ZFCGZ2791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需求
4、合同履行日期:按合同约定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22.5万
7、采购公告日期:2019年6月28日
8、开标日期:2019年7月19日9:00
9、评审委员会名单:曹孝斌(组长)孟庆杰、刘献忠、邓传平、娄云
10、招标单位名称:蚌埠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环保局,地址:蚌埠市经开区,招标单位联系人:崔乐云,联系电话:18505520217
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项目负责人:任福军,联系电话:0552-2079638
12、公告期限: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2日
13、中标人:
名称: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地址:江苏省,中标金额: 22.3 万
质量:/ ,业绩:2016年9 月,江心沙农场非法倾倒垃圾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合同价: 36.6万元,2016年12 月,长江太仓段垃圾倾倒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及有毒有害物质调查报告, 合同价:90万元,2017年3月,南京造币厂火灾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 合同价:75万 ,2017年6月,南京特种油厂污染事件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合同价:78万元 ,2017年8月, 海门天尼公司废水处理污泥污染环境案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 合同价:30万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综合评标法得分:115.6分,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联系电话:0552-2074901。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193956747@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蚌埠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环保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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