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网络食品专项抽检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2024年网络食品专项抽检服务
2.采购预算:50万元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
4.项目服务内容及数量:抽检总批次数不少于700批次。
5.中标人数量:1家
二、相关标准:
1.服务具体内容
(1)负责按采购人要求在食品网络销售环节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组织抽样和检测工作,并将抽检结果信息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2)抽检品种严格按照《2024年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见附件)及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检验。
(3)抽检对象:主要对象为长沙市辖区内食品网络经营者以及食品网络销售平台。
(4)投标人应当建立食品抽检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检流程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抽检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对样品购买、贮存以及处置等环节管理,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客观、公正、准确,确保抽检高效合法。
(5)抽检应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要求。
2.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负责食品抽样、样品采集及封存运输、抽样单填写及样品信息汇总报送、实验室检验、不合格报告及检验结果信息寄送、检验结果汇总分析等,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抽样、检验数据及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食品检验人应当具备与食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2)抽样检验: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等组织抽检工作。应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3)按时检测: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时开展抽样、检测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样任务,并出具样品检测报告,及时将检测结果报采购人。
(4)结果运用:投标人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抽检结果质量分析评价报告。不得擅自公开检测结果,投标人应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其结果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擅自发布抽检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抽样单位馈赠,不得利用抽检工作及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
五、服务标准:
1.响应时间及说明:中标人应有专人负责抽样检测工作,提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24小时响应,正常情况下,2小时内抽样检测人员须到位,应急情况下,1小时内抽样检测人员须到位,如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周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响应或人员队伍未到位情况累积达到3次(含)的,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抽检服务资格。
2.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样品购买、管理、处置以及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考核评价。对在项目管理中以及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本项目服务资格,终止委托合同。并从本次招标候选单位中按序增补定点承检机构。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检验检测相关的任何资料。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方式,项目验收按照合同内容要求进行,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50%。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再根据中标人实际完成情况按照中标价格据实支付剩余款项。付款以正式税务发票为准,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中标价格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购样费、检测费、设备及材料费,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加强项目费用管理,详细列明购样费、检测费、设备及材料费等一切费用支出。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财务实际支出,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保留在签约时调整部分抽样检测品种比例、检测品种项目和服务的权力,中标人应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不得拒绝。
5.中标人在抽样检测工作中出现错误,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开展,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6.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要求,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中途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须向采购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7.保密要求:
(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所接触到的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以任何形式泄露归第三方。
(2)中标人一旦发生政治事件、泄密、故意隐瞒等导致恶性事件或给造成影响重大的事件等事件,遵守采购人要求及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8.招标文件未尽事宜,以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为准。
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2024年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项目名称:2024年网络食品专项抽检服务
2.采购预算:50万元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
4.项目服务内容及数量:抽检总批次数不少于700批次。
5.中标人数量:1家
二、相关标准:
1.服务具体内容
(1)负责按采购人要求在食品网络销售环节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组织抽样和检测工作,并将抽检结果信息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2)抽检品种严格按照《2024年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见附件)及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检验。
(3)抽检对象:主要对象为长沙市辖区内食品网络经营者以及食品网络销售平台。
(4)投标人应当建立食品抽检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检流程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抽检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对样品购买、贮存以及处置等环节管理,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客观、公正、准确,确保抽检高效合法。
(5)抽检应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要求。
2.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负责食品抽样、样品采集及封存运输、抽样单填写及样品信息汇总报送、实验室检验、不合格报告及检验结果信息寄送、检验结果汇总分析等,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抽样、检验数据及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食品检验人应当具备与食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2)抽样检验: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等组织抽检工作。应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3)按时检测: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时开展抽样、检测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样任务,并出具样品检测报告,及时将检测结果报采购人。
(4)结果运用:投标人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抽检结果质量分析评价报告。不得擅自公开检测结果,投标人应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其结果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擅自发布抽检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抽样单位馈赠,不得利用抽检工作及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三、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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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
五、服务标准:
1.响应时间及说明:中标人应有专人负责抽样检测工作,提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24小时响应,正常情况下,2小时内抽样检测人员须到位,应急情况下,1小时内抽样检测人员须到位,如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周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响应或人员队伍未到位情况累积达到3次(含)的,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抽检服务资格。
2.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样品购买、管理、处置以及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考核评价。对在项目管理中以及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本项目服务资格,终止委托合同。并从本次招标候选单位中按序增补定点承检机构。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检验检测相关的任何资料。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方式,项目验收按照合同内容要求进行,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50%。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再根据中标人实际完成情况按照中标价格据实支付剩余款项。付款以正式税务发票为准,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中标价格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购样费、检测费、设备及材料费,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加强项目费用管理,详细列明购样费、检测费、设备及材料费等一切费用支出。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财务实际支出,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保留在签约时调整部分抽样检测品种比例、检测品种项目和服务的权力,中标人应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不得拒绝。
5.中标人在抽样检测工作中出现错误,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开展,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6.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要求,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中途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须向采购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7.保密要求:
(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所接触到的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以任何形式泄露归第三方。
(2)中标人一旦发生政治事件、泄密、故意隐瞒等导致恶性事件或给造成影响重大的事件等事件,遵守采购人要求及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8.招标文件未尽事宜,以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为准。
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2024年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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