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6.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234546
预算金额16.1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雪0757-287803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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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34546

(三)预算金额:161,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安排一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律专业人员驻点我局专职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8月13日
(一)日常法律咨询; (二)草拟、审查、修改合同等法律事务文书; (三)为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局立法项目的拟定和论证,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意见; (五)对局提供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六)协助我局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完善与案件法制审核有关的制度及材料; (七)参与处理涉及我局的听证、执行法律事务以及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八)参与以我局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协助起草、修改、审查以贵局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 (九)为涉及我局的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十)应我局要求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每年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培训讲座不少于3场; (十一)为我局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资料和信息,对依法行政、建章立制等事项提出建议; (十二)对我局拟通过新媒体(包括: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发布的内容进行法制审核; (十三)协助我局开展法制宣传,参与关于宪法、民法典以及与贵局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法活动。 (十四)安排一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律专业人员专职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并按我局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00 1,61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安排一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律专业人员专职驻点我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30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一)法律顾问团队服务 充分发挥公司化管理的优势,组建有丰富文化市场管理和政府服务经验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我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二)专人专职法律服务 为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精准性,安排一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律专业人员专职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并按我局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协助我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王雪 0757-28780361

采购单位: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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