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陕西榆林神佳米高速公路神木至佳县段秃尾河特大桥桥台侧边坡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陕西榆林神佳米高速公路神木至佳县段秃尾河特大桥桥台侧边坡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榆林神佳米高速公路神木至佳县段秃尾河特大桥桥台侧边坡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
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陕西榆林神佳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
为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
格后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陕西神米线是陕西省“2673”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一条南北纵向联络线,神佳高速公路(S11)路线全长68.84公里。路线
起于锦界镇枣稍沟村,通过锦界北枢纽互通与神佳米高速连接,止于佳县王家砭,通过王家砭枢纽互通与榆佳高速相连。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
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m。
本项目斜坡位于神佳米高速K53+100(佳县方向)秃尾河特大桥桥头处,紧邻桥台锥坡区域。该斜坡坡体主要为松散细沙,表层松散,
中下部为中密状态。因地形原因,斜坡坡脚处于河道外弯段,坡脚常年受河水冲刷作用,导致坡脚失稳滑塌,形成局部凹腔,上部坡体失稳发
生滑塌。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陕西榆林神佳米高速公路神木至佳县段秃尾河特大桥桥台侧边坡防护工程设计 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现场勘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相应工程的现场施工等。
2.3 建设地点:陕西榆林神佳米高速K53+100(佳县方向)秃尾河特大桥桥头。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2)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2.6 计划工期:
(1)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25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经评审的施工设计图及预算交付
发包人;施工期65日历天,自发包人签发施工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设计工期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之内完成现场勘察、滑坡稳定性分析评价等设计前期调查和所有数据收集统计工作。
②设计前期调查、数据统计完成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送审稿各3份。
③根据发包人审查意见,设计人在接到发包人审查意见5日内,对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向发包人一次性提供1))施工图设计图纸
(含电子版,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EXCEL、WORD等格式)2))施工图预算(含电子版、同望造价软件版预算文件)3))工程量清单(含电子
版,EXCEL格式)等终稿资料各5份。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③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 计任务的一方)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2020-2022年,如投标 人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的,可提供2019-1/17 |
人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的,可提供2019- | |
财务能力 项目 | 2021年度的)中的年度财务状况指标中流动比率应大于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等于100%,速动比率应大于100%,资产负债率低 于80%。 | |
企业业绩 |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2020年5月1日至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以项目完成日期为准)至少单独完成过一项 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或累计不少于600万元的高速公 路路基边坡处置工程。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 计任务的一方)在2020年5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项目完成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 于50万元的高速公路边坡处治或路基防护工程或高速公路 勘察设计任务。 |
企业信誉 |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包括联合体各 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 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 年(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或中国裁判文书 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 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 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列入被处罚供应商名单(处罚范围为招商中铁控股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人员 | 详见招标公告附录5 |
其他人员 | 详见招标公告附录6 |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如为应 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 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某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 合体投标的,该标段的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投标人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有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明不会影响到招标公正性)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2/17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技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 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 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须点击“我要投标”,凭CA数字证书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 址:https://dzzb.ciesco.com.cn/)的“投标系统”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 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所有招标资 料。
4.3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5.2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4日0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 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 被成功接收的依据。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4日09时30分(说明: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关于开标:
6.2.1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投标子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 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6.2.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招标采购流程)操作指引》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 标”的相关内容。
6.2.3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抵达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 外运大厦B座5层501,参与现场开标并进行相关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榆林神佳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镇210国道旁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912-2212482
传真:/
邮箱:1830817976@qq.com
招标代理: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3/17
招标代理: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01室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付源
电话:010-52295206
传真:/
邮箱:fuyuan@cmhk.com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 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③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 方)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
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 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 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 账户开户信息证明的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 打印件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 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影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 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 信息证明,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 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2、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 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 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须提供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 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2020-2022年,如投标人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的,可提供2019-2021年度的)中的年度 财务状况指标中流动比率应大于等于100%,速动比率应大于100%,资产负债率低于80%。 |
注:“财务状况表”后应附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 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财务会计报表的彩色影印件。 |
4/17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2020年5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以项目完成日期为准)至少单独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 于400万元或累计不少于6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基边坡处置工程。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 一方)在2020年5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项目完成日期为 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高速公路边坡处治或路 基防护工程或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任务。 |
注: 1、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业绩,则应提供全国公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查询网页截图。 (1)投标人须附有: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 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该截图包括①经省厅录入或审核 发布的网页;②点击进入该项目业绩具体情况信息网页的二类网页截 屏,业绩信息内容应包含“项目(工程)名称”、“项目(标段)类 型”、“公路或技术等级”、“合同价”、“施工里程或合同段起讫桩 号”、“主要工程量”、“开工及交工日期”等能反映资格审查标准要求 内容的数据与信息。 (2)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 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且截图信息要求与上述第2点 一致。 (3)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 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 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若该业绩无法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查询,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该项目在当地交通行政部门网站或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中国 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或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并 提供该网站的网址以便核实。 (2)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完工质量证明 文件复印件(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验收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 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 书)。 (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指定材料不齐全(或未在本表后附表列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或无法充分反映 和证明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量与工作内容,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中标候选人所填报的企业业绩信息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进 行公示。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5/17 |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信誉要求 不得参加投标: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检 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 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 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7)列入被处罚供应商名单(处罚范围为招商中铁控股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单位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后应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应 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 截图彩色打印件。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投标人 (联合体牵头 人)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交 通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6年以上,近三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 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 路基边坡处置工程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或项目 副经理。 |
投标人 (联合体牵头 人)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交通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6年以上,近三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 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 路基边坡处置工程施工任务的项目总工或项目 副总工。 |
投标人 (联合体中明确 承担设计任务的 一方)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 称,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 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勘察设 计的项目负责人或路基工程或边坡处治工程设 计分项负责人。 |
投标人 (联合体中明确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 称,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近三年(2020年5 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担任过1个合 6/17 |
(联合体中明确 | ||
承担设计任务的 | 数量 | 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担任过1个合 主要人员要求 |
一方) 技术负责人 | 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 建或大中修)勘察设计的的项目负责人或路基 工程或边坡处治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 | |
注:1、“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 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影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 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 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 2、如投标人是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单位,则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 员个人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应 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 印件,即包括主要人员个人业绩的考核指标(姓名、职务、项目类型、合 同内容、合同规模等)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除网页 截图彩色影印件外,其余业绩材料体现的但系统网站中未载明的信息在评 审时均不予采信。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相关项 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如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则主要人 员个人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项目业主开具的履约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拟委任主要 人员资历表”后应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如投标人未按要求 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或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 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项 目业绩不予认定。 4、如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 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 材料原件应加盖出具者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 5、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 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6、人员从业时间可以以简历形式证明,但主要人员担任的具体项目个 数需要提供具体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7、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设计技术人员 | 2 | 具有公路工程设计、预算编制工作3年以上 工作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
施工技术人员 | 2 | 具有高速公路新建或养护工程3年以上施工 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公路工程 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安全员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交 安C证)。 |
资料员 | 1 | 具有高速公路新建或养护工程3年以上资料 编写、整理归档工作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 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7/17 |
人员 | 数量 | 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主要人员要求 |
任其他人 件所要 )的彩 门网站 的拟委 加社保 目前仍 上述人 具者公 关专业 道(地 间可以 个人业 | ||
注:1、“拟委任其他人 员资历表”应附其他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 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 色影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 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 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 任的其他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 委任的其他人员参加社保 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 2、如主要人员目前仍 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 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 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 材料原件应加盖出具者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 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人员从业时间可以以简历形式证明,但主要人员担任的具体项目个 数需要提供具体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1.1 | 计算 机自 动清 标 | (1)投标文件信息检查:检查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电脑 的芯片、硬盘和网卡序列号是否存在全部一致情况。 (2)若存在全部一致的情况,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 人之间存在串标的情形,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 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及标段名称、补遗书 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投标保证 金金额等;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和删减;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 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 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 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电汇回单的彩色 影印件;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及说明 材料(如必需)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 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 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及说明材料(如必需)原件,投标文 件中提供了银行保函及说明材料(如必需)的彩色影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 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 的签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 的签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按照招标 8/17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 |
条款 | 号 |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 评审因素与标准 |
2.1.2 2.1.4 | 形式 评审 与响 应性 评审 标准 | 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未对标段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 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 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 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3.7.4项规定。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 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及标段名称、补遗书 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 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 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 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3.7.4项规定。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资格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企业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企业信誉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17 |
条款 | 号 资格 | (6)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审因素与标准 |
2.1.2 | 评审 标准 | 附录5的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人员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6的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 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②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投标人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 供有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明不会影响到招标公正性)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 封评分分 值构成 (总 分100分) | 承包人建议书:10分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主要人员:20分 企业业绩:20分 履约信誉及荣誉:20分 | |||||
2.2.3 | 第二个信 封详细评 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 列金额 | |||||
3.2.4 | 通过第一 个信封详 细评审的 投标人数 量 | 按照各标段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 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 名通过对应标段 的详细评审。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按招标失败处理。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招标人应 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 评分因素细分项(如 有)的评分标准,并 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 评分的依据) | ||||||
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 因素 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 素 细分项 | 分 值 | |||
2.2.2(1) | 承包 人建 议书 | 10分 | 对工程的 理解及总 体思路 | 5 | 根据投标人对工程的 理解及总体思路的合 理性、针对性进行评 分,一般的得基本分 3.0-3.5分,良好的得 3.6-4.0分,优秀的得 4.1-5.0分。 | ||
技术设计 优化及建 议、新技 术、新材 料的应用 等 | 5 | 根据投标人对工程的 技术设计优化及建 议、新技术、新材 料、新工艺、新设备 的应用等进行评 分,一般的得3.0-3.5 分,良好的得3.6-4.0 分,优秀的得 4.1- 5.0分。 | |||||
总体施 工组织 布置及 规划 | 5 |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 划、安排合理、内容齐全、有 较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图、施 工组织有针对性、符合本工程 的实际情况的得3(不含)-5 分;(2)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 规划一般,内容、施工工艺流 10/17 | |||||
规划 | 规划一般,内容、施工工艺流 | ||||||
条款号 | 条款 | 内容 | 编 | 列内容 程图基本详尽、施工组织针对 | |||
2.2.2(2) | 施工 组织 设计 | 30分 | 性一般的得3分; | ||||
项目施 工方 案、方 案比 选、施 工方法 与技术 措施 | 5 | (1)项目的施工方 案、方案比选、方法 与技术措施合理且能 指导施工,内容具体 且有针对性,整体项 目部署全面的得4-5 分;(2)项目的施 工方案、方案比选、方法与技术措施具体 有一定的针对性,施 工部署较全面的得 3(不含)-3.9分;(3)项目的施工方 案、方案比选、方法 与技术措施合理但对 施工指导性一般,施 工部署全面的得3 分。 | |||||
工程质 量管理 体系及 保证措 施 | 5 | (1)工程质量承诺 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 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体系完备、措施严格得力且针对 性好的得3(不含)-5分;(2)质量承诺 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 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招 标文件要求的施工技 术规范、标准但针对 性一般的得3分。 | |||||
工程安 全管理 体系与 措施和 保畅方 案 | 5 | (1)投标文件中有 具体、完整、可行的 安全管理体系、交通 安全保畅方案、且保 证措施、保畅方案合 理、先进、针对性 好,并符合有关规定 的得3(不含)-5 分;(2)投标文件 中有基本具体、可行 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 保证措施、交通安全 保畅方案,并符合有 关规定的得3分。 | |||||
项目风 险预测 与防 范,事 故应急 预案,支付保 障措施 | 5 | (1)针对本工程项 目特点,有较好的风 险预测和应急预案及 防范风险事故措施,且各项措施周全、具 体、有效得3(不 含)-5分。 (2)针对本工程项 目特点,有风险预测 和应急预案及防范风 险事故措施,且各项 措施周全、具体、有 11/17 | |||||
条款号 | 条款 | 内容 | 编 | 列内容 措施周全、具体、有 | |||
效的得3分。 | |||||||
环境保 护、文 明施工 管理体 系与措 施 | 5 | (1)环境保护、文 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 施合理、先进、针对 性好,并符合有关规 定的得3(不含)- 5分; (2)环境保护、文 明施工体系及保证措 施基本具体、可行 的,并符合有关规定 的得3分。 | |||||
2.2.2(3) | 主要 人员 | 20分 | 施工方项 目经理任 职资格与 业绩 | 10 | 项目经理满足资格审 查最低要求的得6 分。在满足资格审查 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2018年5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以实际交工日期 为准)每额外增加1 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万元的高速公路 路基边坡处置工程的 从业业绩加2分,此 项满分总计10分。 (项目经理个人业绩 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 附录5主要人员最低 要求”中所要求的为 准。未按要求提供,则不加分) | ||
设计方项 目负责人 任职资格 与业绩 | 10 | 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 审查最低要求的得6 分。在满足资格审查 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2018年5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以实际交工日期 为准)每额外增加1 项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要 求的从业业绩加2 分,此项满分总计10 分。 (项目负责人个人业 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 件附录5主要人员最 低要求”中所要求的为 准。未按要求提供,则不加分) | |||||
(1)满足资格审查 条件,得8分; (2)在满足资格审 12/17 |
(2)在满足资格审 | |||||||
条款号 | 条款 | 内容 | 编 | 列内容 查条件基础上,近5 | |||
2.2.2(4) | 企业 业绩 | 20分 | 设计方企 业业绩 | 10 | 年(2018年5月1日 至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以实际交工日期 为准)每额外增加1 项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的业绩加1分,最多 加2分。 注:企业业绩证明形 式以招标文件资格要 求(业绩最低要求)的证明形式为准。 | ||
施工方企 业业绩 | 10 | (1)满足资格审查 条件,得6分; (2)在满足资格审 查条件基础上,近5 年(2018年5月1日 至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以实际交工日期 为准)每增加1项合 同金额不少于200万 元的高速公路路基边 坡处置工程,每项加 2分,最多加4分。注:企业业绩证明形 式以招标文件资格要 求(业绩最低要求)的证明形式为准。 | |||||
2.2.2(5) | 履约 信誉 及荣 誉 | 20分 | 设计方履 约信誉 | 10 | (1)满足资格审查 信誉要求条件,得8 分;(2)2020年5 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获得国家级 工法、专利、科技进 步一等奖(等同或不 低于)每提供1项得1 分,最多加2分。 | ||
施工方履 约信誉 | 10 | (1)满足资格审查 信誉要求条件,得8 分;2020年5月1日 至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获得高速公路施 工省部级、国家级工 程质量奖,每提供1 项加1分,最多加2 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1、评标办法 本条细化为: 1.1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 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进行 初步评审。 1.2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未超过评 13/17 |
1 | 1.2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未超过评 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 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其投标文件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评审。 1.3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超过评标 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 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并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高到 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 投标文件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 中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时,排名顺序则依次依据“履约信誉 得分”、“技术能力得分”、“主要人员得分”、“施工组织设计 得分”、“投标人2022年年末净资产”、“投标人近3年 (2020年~2022年)年平均营业收入”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确定,若近3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 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排名顺序。 1.4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后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第二个信 封的开标。第二个信封的开标在监督人的监督下进行,未通 过第一个信封评审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将不再开启,不参与 第二个信封的开标。 1.5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第二 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对投标人推荐次序进行排序,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 外。 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中的评标价相等时,若各投标 人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也相同时,视为串标,其投标均被否 决。 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中的评标价相等时,若各投标 人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不尽相同时,推荐顺序则依次依据“履 约信誉得分”、“企业业绩得分”、“主要人员得分”、“施工组 织设计得分”、“投标人近3年(2020-2022年)中的平均营 业收入”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若近3年年平均营业收入 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情况投 票确定其推荐顺序。 1.6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投标人,最多被允许取得其中1个 标段的中标资格。 评标委员会按照推荐次序依次推荐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 人(如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的推荐次序均第一时,则按照 投标人填报的标段优选次序推荐其为某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 候选人),然后再推荐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各标段第一 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推荐。 1.7某一标段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 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 信封开标;在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这一标段的全 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 阐明理由并推荐这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某一标段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 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未 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 明理由,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 和工程量清单)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信封评审 时仍有权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 封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 荐这一标段中标候选人。14/17 |
荐这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 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计算机自动清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 15/17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 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 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 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 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 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 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 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 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 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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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 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米高塘
溲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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煲
溜
公告专用章
*招标人:
*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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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招标公告中时间信息以交易平台网页中发布的时间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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