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曹四宏与常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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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曹四宏与常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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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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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编号:16号 2、评估事项:对申请人曹四宏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请鉴定、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3、报名要求:在人民法院信息平台上注册地在长治市辖区内具有法医临床资质的中介机构。 4、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下午17点。 5、联系人:卫欣森 17835515213
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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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1.rmfysszc.gov.cn/Agency/details/295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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