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院区修缮等项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27.7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cs2023007
预算金额227.7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新杰0909-23127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院区修缮等项目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CS2023007 
    项目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院区修缮等项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77171.52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院区修缮等项目改造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277171.52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院区修缮等项目改造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人自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合同,施工工期45天(自然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表授权书及其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姓名必须同委托书上的姓名相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未被“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划型标准属于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请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与开标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青得里大街257号博州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09-2316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博乐市锦绣路 6 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0室
联系方式:0909-2312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新杰 何洋洋
电 话:0909-2312785
附件信息:
BZCS2023007博州人民医院院区修缮等项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正文(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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