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驰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精加工10万吨铸件及配套项目施工工程
金额
2704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04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东升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权15950201008
标书截止时间2021/03/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驰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精加工10万吨铸件及配套项目施工工程

发布时间:2021-03-19 18: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苏驰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年精加工10万吨铸件及配套项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不见面交易项目)

一、 招标条件

江苏驰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精加工10万吨铸件及配套项目施工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驰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县城北工业园区境内

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固废库、危化库、危废库、表面处理一厂房、综合站房、铸造材料配送中心-铸造炉料库、铸造材料配送中心-废钢加工厂房、废砂再生厂房、清理一厂房、清理二厂房、清理三厂房、涂装厂房、喷塑厂房、智慧平台及3D打印中心、西门卫等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绿化等。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11.8万m2;单体层高为3层;最大单跨 24米,建筑物高度14.4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3.合同估算价:约为人民币27049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3年

5.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222103180001-BD-001

江苏驰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精加工10万吨铸件及配套项目施工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90日历天

注:

1.在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基础上,实际施工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1万元,每推迟一天罚款5万元。

2.在规定工期内未能完成项目建设,所有赶工措施费用不予结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除不可抗力并经发包人同意外);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5天,少1天罚款10000元;如月考勤出勤率低于20天的,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总价的2%扣款处罚。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1.6亿元及以上的厂房新建工程施工业绩。

备注: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须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还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还须提供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部分):非投标人承接的无效;投标人和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的无效。

注: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以及其他方式提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一律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我县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锁定状态,认定为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的,此条款不作要求〕;

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4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0月-20213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 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8)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9)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配备人员具体包括: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施工员5人(其中建筑施工员4名,安装施工员1名)、安全员5人(具有安全生产C类安全员岗位证书)、质检员5人(其中建筑质检员4名,安装质检员1名)】。

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上述要求及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且配备到位后一律不得更换(除不可抗力并经发包人同意外)。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得兼任,招标人对中标人所有项目部人员进行考勤考核。

四、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新点软件、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319 日至2021年326

2.领取地点: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8900分整。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自行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结合本工程工期要求、季节施工等各种因素,所发生的工程措施费用、地方矛盾的协调处理等一切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进场施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签证、增项等任何要求。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保单)。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1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1008;可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显示未缴纳、或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无效。

3.2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3.3投标保证金退还: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退还(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0515-84198010); 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4、付款方式:工程款指合同价(即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价格及上述三项的规费和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合同签定进场施工7日内付合同总的3%工程款(此款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汇入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银行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施工至正负零时,付至合同款的15%;

(3)工程封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70%

(4)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必须将全套竣工验收资料装订成册含竣工图纸移交发包人,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承包人必须拆除所有场地临时设施建筑物并运出工地,否则付款不予审批;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0%;

(6)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满二年后,付至审定价的95%

(7)三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服务问题按审定价一次性付清

注:1、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滨海县纳税)】,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注: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注:3、投标人中标后对整个招标项目(除图纸变更或招标方同意变更产生的工程量增减外)实行总价包干(一次性包死)。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项中标单价不随工程量增减而发生新的单价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主要工程材料调差,则主要工程材料调差执行下列规定:

(1)主要工程材料指:钢筋、水泥、碎石、黄砂、砌块、商品混凝土。

(2)钢筋、商品混凝土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含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同比例浮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承担或受益;水泥、碎石、黄砂、砌块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含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同比例浮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承担或受益。

(3)其它材料(含燃料)概不调整。

(4)材料价差的取定。如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超出规定工期的: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自发包人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主体封顶后30日)盐城市造价信息滨海县指导价平均价格执行,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参照盐城市造价信息中的材料价格执行,无市场指导价及市场信息的及特种材料双方看样定价(不下浮),施工期间其它一切政策调整均不执行;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超出其投标时承诺工期的,主要材料价差不得调整,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责任。

(5)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界定:按招标人编制的预算价的材料取定价为基准价与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平均的比值。

5、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进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2.24.96.37:9890/)、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江苏驰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东升

电话:1381324008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权

联系电话:15950201008

电 子 邮 件:2515310923@qq.com

2021年3月19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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